我是初婚,但老公在没结婚前曾在外地跟一个家无儿的女孩生过一个男孩,没有登记。从生下后孩子就一直随女方生活随女方姓,也从未在老公家里面生活过,后分手与我结婚,结婚后办第一胎生育证明时没有任何阻碍,计生办直接就给办了,申请再生育时妇联主任告知说我老公曾经有一个男孩,所以上面不批,大家都说是我没有去送礼的原因,我想问下,我到底符不符合再生育条件,老公是独生子,虽说生过男孩,但曾经是算入缀女方家,如果不让我们再生,那老公家不算是绝后了吗?
我昨天打电话到南京计生局问这个情况,他也是回答不能再生育
但是我们当地部门并不知情,他凭什么不给我办啊。就只因为妇联主任一句话就不能办了啊
虽说老公在外有过一个孩子,但无凭无据啊
请问这样妇联主任这样做是正确的吗?
我们当地的人想生孩子全都给他送礼,我们周围的人初了一胎是准生的,二胎全是掏了钱的!
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后,当事人以同一事实,不同案由起诉到同一法院,法院“法院以一事不再理”为由不予立案。后当事人上诉至二审法院,要求立案,重新审判,还是裁定属于“一事不再理”不予立案。现在还能就这一案件申请再审吗?申请再审是向一审法院申请?还是二审法院申请?
我们的户籍在山东滨州,,我们已符合法规规定的二胎生育条件,因不想要二胎,所以没有提前办准生证,但意外怀孕后,我们决定要二胎,一月后我们回家办相关手续,但是孩子出生后落户时却遭计生委拒绝,一拖就是5年,这次人口普查我该怎么上户口?
我的兄弟在服刑,因在服刑前就有司法鉴定七级伤残,颅脑外严重受伤并且左边肢体不受力。现在服刑期间家属接见时监狱有个家属签署了一份疾病告知书:大概的内容就是说我兄弟有癫痫并且精神障碍。随即家属就递交了一份保外就医的申请,但两个多月时间过去了监狱还是没有任何动静。我改怎么办呢?急切求救!因为我兄弟的身体状
二婚符合批二胎,但因女方不能生育,抱养了一个,怎样才能落户?
我大姑姐是二婚,没有生孩子,符合批二胎,可是经检查没有生育能力,就去抱养了一个,请问这种情况算是超生吗?该如何在这次普查中落户呢?先谢谢了!
明年4月份的预产期,但是现在公司因一些原因要注销,然后再成立一个新公司(其实就是换一个名称,股东换一下,具体的人员什么的都没有变动),请问按呼和浩特生育险的报销制度,明年的时候我可以报销吗?如果不能按制度报销,我能争取别的一些权利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