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所从事的工作都是劳动关系,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单位在工商部门给我办理了营业执照,给我签订了经济合同,不承认我是这个单位的人,说我是他们的经济合作人,不给我办理社会保险,这合法吗?
我与出租人建立合同关系6年。我一直要求他提供房本复印件以便我办理营业执照。可出租人就是不与协助。于是我只能年年上缴罚金。最近关系恶化。出租人竟然说当初签订合同时无此条款。无必要提供给我房本复印件。工商部门出策说可以不给他房钱。我照做了。一个季度没有缴纳房费。房主竟然将我告上法庭。以我拖欠房费为由要单
我要开个文化用品商店 办理个体营业执照的时候 工商所工作人员说有规定 必须先挂牌匾才能办理执照 有这样的规定吗?
我的朋友用我的营业执照办理贷款,用他自己的房照做抵押,他该写什么样的证明给我?
我的朋友用我的营业执照办理贷款,用他自己的房子做抵押,到银行贷来一笔款,他说写个证明给我,证明这笔钱是他们用我的执照,他自己的房子联合向银行贷款的,款子归他所有·...这样的证明会给我带来麻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