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给雇主干活,雇主的邻居来闹事不让干活,见我不听他的话,就乘我在干活之际来抓我的下身,由于疼痛一时来气,手一挥把他推到在地,于是扭打起来,在众人的拉劝之中,他不慎失足摔下边上的小溪,但是他立马跑上来有要和我继续打的意思,在众人的劝说下去了医院医治,说是构成轻伤,从调解过程中到现在还没有见到有关证
和人发生争吵,拿个热水瓶想吓唬对方,由于对方用言语挑衅,当时2人距离很近热水瓶不小心碰在对方身上结果热水烫在对方身上造成轻伤,这算是故意伤害吗?
你好,去年我哥12月份做生意时,有一帮小混混过来闹事要保护费,把我哥的烧烤店的桌子都掀了起来,之后他们就打我哥,我哥为了自慰就伤了两个人,后来我哥害怕就跑了.现在我哥被捉了.现在我们也找对方出来调解,对方也同意了赔偿.但对方有一个人在派出所有案低,不能出来到派出所签字,就写了委托书,派出所看了就说写委托书不行.一定
但是通过法院解决对方也同意谅解,只是和解书上没有弟的签名,弟现在在逃,弟是否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既然事情已经得到法院的解决,对方也表示谅解了,为什么公安机关还要网上通缉弟。难道兄弟不能做为一个主体了却这事吗?谢谢!
事件经过: 我弟和他女朋友在服装市场的一个店面卖衣服,同一条街有另外一家也是卖衣服的,去年的时候,另一家店面的因为一直拿我弟同样的版,双方发生了口角,后来经过管理处的协商就没事了。 前2天的时候,对方又撞到我弟的女朋友,然后也没回头道歉,我弟的女朋友就骂了她一句,然后对方就叫了5个人一起打我弟跟他女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