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在城郊农村买一栋房屋三间3层共计380多平方,还没有办手续,请问怎样做,要有哪些手续才能让这次购买是受法律保护的,另我本人也是农村户口.但不是该村的村民.
我有个问题想请教您,您能帮我解答一下吗? 事情是这样的,我奶奶由于和邻居A发生了些口角,回来告诉了婶婶,结果婶婶就出去找那个A理论,结果A就和我婶婶打起来了,由于当时A的丈夫也在,婶婶就吃了亏,打完架后,由于婶婶气不过,就把在两家门口而由A播种的玉米苗拔掉了些,(但是这块地并不属于A家,也不属于奶奶家)于
情况是这样的,我父亲生前为某乡镇供销社的主任,在他的带领下,再供销社后院开垦出了十亩荒地,几年后,供销社集团被他人买下,只保有原来的市供销联社,我爸工龄也被买断,三年前我父亲去世了,我父亲在世时,后院的那10亩地一直以我父亲的名义对外出租《是以耕地用途出租的》,父亲死后,就有我每年和租地人签写租地协议
需要什么部门批准? 需要些什么手续? 被征地农民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抗衡? 被征地所得到的赔偿是发包人取得还是承包人取得? 上面这几个问题的回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农村农民手中的自留地它是以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存在的?它在现行的农村土地所有者-集体经济组织里是什么身份
农村农民手中的自留地它是以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存在的?它在现行的农村土地所有者-集体经济组织里是什么身份?它的经营使用权能参照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流转吗?流转怎样履行手续?产生纠纷怎样维权?有关《法律》、《法规》在哪里
那是我们的老房子,因为我在城里买房,又有单位,所以转成居民户口。但我们持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能建房吗?
我的承包土地在2000年,有我叔叔临时用于发展水产养植,当时国家允许产业结构调整,今年我叔叔想恢复土地原貌,把原有土地还我种植水稻,村书记说的土地已经是属于集体的了,我个人没有使用权。
各位大律师:您们好! 首先,感谢哪位老师能够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几分钟时间,来帮助我解答下面这个问题,谢谢。。 我和表弟都是从农村老家来打工的,老家位于县城郊区,去年,表弟家一次性分成三户人家,原先居住的房子自然就不够居住了,可是他家没有可用来建盖住房的宅基地,只有农田7亩,到乡镇府问了几次,都
1998年A:有房子一套.有房产证,有土地证(划拔)出售给B.并把房产证过户至B.由于某种原因土地证没过户至B名下.同时把A的土地证交给了B.现在B欲出售给C.但现在过户房产证必须先过户土地证.C怎们操作这套房子才能受到法律保护?经过公证处公证能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