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西面的邻居把房厂卖给了他东面的邻居,我不知道,他们私下写的协议,卖房者把房厂手续给了他,没通知我们,也没通知村委会就私下买了,这合理合法吗?
主体合同大致内容是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买卖,但是没有写明房屋中的物品和房屋附带装修及装修相关物品的处理权,在居间方的指导下用白条写了部分物品的出卖情况,但是后来发现白条签字不完全(卖方的共有人为2个人但是只签了一个),而由居间方提供的主体房屋买卖合同上卖方共有人2个人又全部签署完全,买方和居间方签字
从别人手中买到平房,没有房产,大队改成买主的名子,在之之前大队给卖主开了个房产证明。卖主卖时没把证明交给买主,给买主写了一个证明,证明把房卖给了买主。证明没公正,在十年之前的协议,现在房屋改造,大队说把赔偿给原先的房主。现在房主只能拿到百分之八十五,大队做的合法吗?买主应该怎么办。
您好律师,向您咨询点事,事情简单介绍一下。我老家小北河有套房子当年事我爷爷盖的,后来爸妈结婚后房照上的是我爸的名字。都年前我爸爸去世了,妈妈领着我和姐姐一直住在这里,前年奶奶去世后爷爷就想回老家住。后来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爷爷和我妈俩人闹的听不愉快的,俩人还写了一份协议,协议的大致内容就是老家的房子和地
刚买了一辆二手桑塔纳时代超人花了2.6万,后来查车才知道自己上当了,这辆车是营运车,对方以私家车卖的,手续都是假的,现在去报警会不会人财两空啊。
家住农村,1992年二哥因车祸丧生,二嫂要卖自己的小房屋给别人,买大哥的大房子,与大哥当时候有合同证明,三弟为居民户,因为是祖房想留个纪念,就从二嫂手中卖下,并翻盖,家人都知道此事,因当时重感情没有立合同,现在大家法律意识增强,希望得到您的建议,以免我们这代因为房产产生不要的纠纷,如何写合同使这所房屋的
我与老公离婚,老公在离婚前有外遇,其借第三者40万元钱,老公与第三者分开后,第三者把我跟前夫告上法庭偿还欠款40万,而第三者也知道前夫有家庭孩子。在第三者告上法庭后,法院把房产查封,在查封期间不得转让买卖抵押。而在查封期间前夫的父亲将房子撬锁换锁,抵押给第三者,而法院的法官也证实了这件事,我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