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租赁纠纷 交租以后房东肆意反复扰乱承租人正常营业,扬言让人滚蛋!!
我是承租人,在2009年11月1日和房东签定协议租下一间门面和一间伙房,共6500元一年。租期为三年。 因为是私人门面,我和房东谈合同的时候他坚决说房租价格不定死,价格会随市场而涨,但甲方(房东)不会故意抬高房租价格。 就是因为这一点在今年的11月1日交房租的时候房东说房租价格涨到8000元,当时我们进行口头协商谈定价格为7500元,我也如期交付房租,让他也开了收款收据,交付房租以后他要让我把伙房腾出来,说是房租已经优惠了500元~ 就这样,我跟房东吵了起来~~明明都谈好说定价格钱也交了,现在居然又变卦```我就想不通哪里有这样的房东,价格随你的意涨了,到头来房屋面积却要给我减小。房东这几天三天两头跑到店里面扬言要我让出伙房~不然就再加500元,再要么就滚蛋,说是现在别人房租都涨价了,但是别人4500元/年 6000元/年的房租都有 啊,这些年有的也没涨价啊,我就不明白这个合同里面的市场究竟是什么市场~~而且还说让我滚蛋 ,搞的我这几天生意也做不好,影响我店子的信誉,还肆意骂人,我现在都没法跟他沟通~~请问我该怎么样来维护我自身的权益? 他扬言让我走说退我刚上交的房租让我滚蛋,我可以拿以前签定的租赁合同书告他违约进行索赔吗? 还有在刚入租进来我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需要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当时房东故意另外写了一分合同书让我拿去工商局办理执照,合同书的所有事项没变,就是房屋租金他写的是4500元/年 我想问一下房东这种行为是否存在房产税的偷税 漏税?
请问我可以按照4500元/年的房租价格上交给房东并且合理吗? 另注:《租赁合同书》 房产拥有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愿意将云台路65号门面租给乙方,并按照乙方经营要求租期限定为三年,具体细节如下:
1.乙方在租期以内要对房屋进行爱护,不得随意破坏其房屋结构。
2.乙方今年交付甲方租金6500元,包括伙房在内。 房租价格会随市场上涨,但甲方不会故意抬高房租价格,门面转让必须甲方参加 。合同期间乙方因为种种原因不能继续承租,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店面的装修和购买物品的一切费用。 期满合同终止。
3.合同自2009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1日止,每年定为11月1日交付房租。
4.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再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去年12月份租了一套营业房,租期一年,并预付一年的房租。房东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抵押出去向别人借了钱。昨天,来了两个人手持房屋的“三证”原件,声称房东欠了他们钱逾期未还,要求我们搬出营业房或者从现在开始向他们缴纳房租。请问关于这类事情,有哪些法律条文支持,请说明那部法律第几章第几条。 我个人
我有个门面房租给乙方开超市,只付了租赁保证金,房租是年付的,但已经逾期两个月没有付租金了。我已经写了催款函给了他,限他在十天内将租金付清,否则收回房屋。现在十天已经过去了,他还没有付租金,请问:我可以要求他解除合同吗?
早上7:30分左右承租方无意将水溅落在楼下租赁方的父亲身上,承租方向老人予以道歉,老人不接受道歉并上楼要求承租方赔偿10000元,并将承租方拦下,不准承租方去学校上学。八点左右承租方无奈之下报案,之后承租方在派出所留下笔录,在11点左右被允许离开。下午2:20租赁方找到承租方所在学校要求承租方去看望房主,承租方
我先生跟商厦在2009年3月份订立了租赁合同5年,面积有500多个平方用于饭店及其他行业的经营,现在对方为能不陪偿违约金,顺利收回营业房,以高出我们租金20多万元租给隔壁商户,采取了一些租赁违约的通知的形式来要求我们退租。 ****先生: 根据商厦与你签订的合同,你多处违反了以下条款: 1、 自2009年7月至2010
租房时签的租房合同上面明确写明:租房期限为一年,在这一年内房租,租金是多少,而且写明在这一年内不准加房租(房租按季付),但是刚刚到半年房东就要求加房租,在交涉时房东竟说合同没有法律效益没有用,请问我们应该怎样维权?
公司租赁的写字楼,已押三个月的租金给出租方,在合同协议书中有一条例是:租赁期未满,承租方提出退租或变更租赁场地,视作违约,,所交纳保证金不予以退还,,,请问律师,像这样的条例合理吗?
最近我一直在找铺面,找到一家合适的,但有某些问题让我很困惑,那个铺面的租主跟物业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租金是一次交一年的,还有七个月合同期才满,他跟物业签的是3950的月租,他跟我谈的就是有两个方案:第一个,出租,4200的月租,合同期满,若我需要续签,他再跟物业公司续签;第二个,转让,也是4200的月租,还要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