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历史延续下惯例,判刑后都未解除劳动合同且上班了,我儿07年被抓,08年判了4年都未解除合同,还有八个月出来,现新领导要解除劳动合同怎办
我是一家上市公司员工,听起来似乎很好,但是工资太低。我98年就考取了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师中级职称。原来在甘肃一家国营企业,跟丈夫不在一起。2006年年底以引进人才名义(老公所在单位为了照顾技术人员)才调进现在的公司。可是现在的公司不实行职称工资,10年的工龄,现在才拿900元左右。丈夫算是中层也只能拿到2000
请问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补偿职工
请问,用人单位当初因为顾及其职工将来可以谋求其他职业时能不受本单位的影响,但其实该职工屡次违纪违规,精神不稳定,单位考虑重重不想与其纠缠下去通知其职工本单位将会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开除,没料到职工三番五次到公司大闹出口辱骂以及出手人生攻击,顾公司最终以屡次违纪违规为由开除该职工,不知是否合理,本公司需
医院事业单位卖了,职工没安置,自己非法办了失业证,就算解除劳动合同了吗
医院事业单位卖了,改成股份制了,职工没安置,个人也没分到钱,为了生存来到新单位,因为医师注册无奈办了失业证,就算解除劳动合同了吗,后期政府又安排职工了,我们没安排这合理合法吗。
某工厂负责人为了个人利益,排除异己以势欺人,常责难于人并欲将解除本人已和工厂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人应得到多少赔偿?(某人瞒上欺下勾结供货商及工程承包商抬价谋利·变卖公司财产谋利·以他人名办厂谋利·本人略知一二···)
我单位历史延续下惯例,判刑后都未解除劳动合同且上班了,我儿07年被抓,08年判了4年都未解除合同,还有八个月出来,现新领导要解除劳动合同怎办
当天加班超过三小时单位算违法吗?如果因为此原因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偿金吗?
公司有时需要我们加班,超过三小时那种,加班费也照《劳法》相关规定支付了。本人不愿意加班,但是手里工作没人接手,不做完会造成单位经济损失,所以在单位未强迫的情况下产生加班超过三小时。这种情况下是否能以超过《劳法》规定的加班时间为依据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金?
我是在广州上班(国营企业),但我户口是在深圳,所以我想入伍的话必须回深圳入伍。按照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里面都有明确规定,在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入伍,退伍后仍回原单位。但是现在我们单位却告诉我如果我入伍的话必须辞职,除非是通过单位的名额出去的,单位才会跟我保持劳动关系。问题是单位只负责广州市户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