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前夫离婚三年,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因房贷未还清,无法过户产权。以后他因公司倒闭的产生债务,银行还可以用他未过户产权清偿债务吗?
我和我老婆的感情彻底破裂后,双方都在离婚协议书签了字,可是她现在又不和我去办理离婚手续,都快两年的时间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两人离婚,房产归男方,女方要钱。但是男方一次性给不了那么多。如果男方打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可以,是不是有正规的格式呢,这个欠条是否可以做为日后起诉凭证。(如他不给),再一个离婚协议是不是也得体现这事。我想这样做让男方打欠条更稳妥一些。如果不打欠条的话,离婚协议在离婚时是不是我们双方都各有一份,这
我跟我老公就在前天去办理离婚的,在这之前也定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就是我们原来跟公公婆婆孩子一起5个人住,有两套拆迁房,没有房产证的。一套156平方,自己5个人住,另外一套86平方租给别人的,房租费老人拿的。现在我们夫妻两人协议就是把86平方的给我,孩子跟我生活,老公补贴孩子生活费。就这样子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
离婚以后双方私下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有没有公正的必要。 协议中提到“所有的财产都归到子女的名下”。 如果另一方重新提出财产分割并起诉,以前写的协议是否有效。
本人欲购房,委托中介签订的委托购买意向书,此协议为三方协议,本人为乙方,中介是丙方,只有两方签字。没有甲方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实际购买不成立,中介是否可以根据此协议扣除违约金?
我是一家园林公司项目经理,在施工中发现公司苗木被人盗取,遂报警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经警方调查取证,被盗苗木总价值约一万元左右,警方已将嫌疑人拘留。事后,被告人家属纠缠我不放,说和派出所商量后,让我们达成一个协议,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因为忙于施工,无暇与其纠缠,我签了一份协议,内容为:双方因误会,缺乏
我离婚时考虑到儿子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未来的生活,所以没要求分割财产,只带了女儿出来,自己租房子找工作供养女儿。把所有的家产都以赠与的名义留给儿子了,并且注明男方不得随意变卖财产挥霍。可这几天听到消息男方因为欠债太多准备卖掉我留给儿子的房子,请问他有权利这样做吗?我是否该以儿子,女儿和我的名义起诉他?获胜
协议内容:农贸市场15号门面房19.5平方米是陆(小女儿)房产权证,其中购买时也有大女儿陆(大女儿)柒佰元人民币。现经三方协商同意,转让给陆(父亲)作为养老,陆(父亲)今后一切与陆(小女儿)陆(大女儿)无关,包括吴(小女儿丈夫)之前写过的一张要抚养陆(父亲)养老之事作废
资产管理委托协议书上甲方只盖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且上面有满意度调查表,风险承受能力都没有填写,是假的吗?对方是无锡鸿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