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和邻居家的分界线是一条1.7m的公共小路,小路过来是我之前老房子的排水沟,现在我想在原来的地基上围个围墙,邻居家嫌原来的公共路太窄,想占用我的排水沟来扩大路,他要求堵掉我的排水沟或是在排水沟上面铺水泥板!我是否有权不让其堵塞或不铺盖这个雨水排水沟<不是污水排水沟>,在和邻居商量无效情况下,请问我可否强制性清除沟里我邻居所填之土?在法律上有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对了,我有房产证和现场土坯房未拆除的地基证明排水沟是我老房子的排水沟,确属我们家!} 我的位置是在农村,就这方面向你咨询如上问题,请您给予较详细的解答和指导!
我现租有一门面,属商住楼,但门面特殊,早期是楼梯过道,改成了门面,开发商给经营权卖给了我们现在的房东,门面与整幢楼不是平齐的,向前延伸二米多,隔壁是一家超市,现在超市将广告打在向前延伸的外墙上,此墙并不与他们公共,现在我们想做广告,想请问刘律师,我们有权利争取吗?另外,我让房东去和物管交涉,物管方在
甲和乙两户共有一处使用权的房屋,该房屋有a和b两间,居住面积分别为13.7平方米和10平方米。该房屋有一本房卡,户主为丙(丙为甲和乙的父亲,已过世)。此外,双方各有一本户口簿(分户所得),两本户口簿中,甲户口簿中有甲一人,乙户口簿中有乙和甲乙的母亲。 此外,20年前,家庭成员有一份书面协议,大致意思为将甲
物权法生效前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使用权,物权法生效后恶意占有仍继续,该案能适用物权法吗
物权法生效前法院依民法通判决我享有的使用权,要待行政确权后再主张权利,物权法生效后恶意占有不但仍继续存在,而且还发生新的恶意占有,该案是否可以直接按物权法第28条产生法律效应。
您好,我是刚买了二手房,前任业主当时买下来的时候已经买了天棚的使用权,现在他转手给我的时候,也把使用权转给我了。而现在刚入住不到一个月,楼下的说要告我,说我占用天棚,说天棚应该是公用的。但我手下有使用权的发票,请问现在情况是该如何呢?
问题是这样的: 大约35年前,我老家是从现在的这个村移居到同一个省的不同市的一个村,移居到那个村落也自己建了房子(大概70平的面积),在那里住了有7、8年,后来又回来了,30多年过去了,那个房子还在,我们离开的20几年,曾经也有人住过那个房子,但是现在是空的,现在那个村落要开始拆迁开发,我就请教各位律师朋友
我奶奶以前的一套老房子动迁了,当时,老房子里有我奶奶、我姑姑和我三个人的户口,所以后来在新公房(使用权)的蓝卡上是我们三个人的名字。 1、我想问一下,后来因为我要上学的原因,户口迁到别处去了,是不是就意味着我自动放弃了这套房子的居住权? 另外还有个问题,就是,前两年,大概是2005年的时候,我二伯伯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