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自考本科毕业,今年9月17日口头辞职(这里缺乏书面证明,不过同事都知道),实际离职是11月5日,在温州做货代操作单证,一票到底(就是所有流程都是一个人负责)。从09年10月26日入职的,从三个月试用期,每月800到后来1200,做到今年5月提到1500,一直到9月 ,10月是1700的工资,可是我已经要离职。由于工资跟付出的劳动并不成正比,而且并没真正的业余下班时间,才提出离职。劳动合同正本我是有,可内容上并没写关于奖金这块。(劳动合同是2010年7月1日才签的,一年签一次,现在是还没实际到期) 现在的问题是本来说除了基本工资,年终奖也会根据公司的利润核算的,去年没什么生意的,操作是一万二,不过我没有,今年要离职了,且不论他按整年的,就是从1月到10月,他的利润绝对是去年的2倍以上,这是能求证的,可他只说现在离职只给5000,还没实际入账,不然另一种方法就是先给一部分看情况年底再给。去年的另一个操作是10月底离职,也是5000,可单按利润的话,我的远不止此。 现在的顾虑是我应该通过哪些方法得到我应得的,不惧怕他或许连5000都不给。 质疑我的工作能力,那是他的意愿,我无权过问,可怀疑我的人品,不懂得尊重人,我还得忍气吞声,难道穷人打工的人,他的自尊就可以任意践踏?!
请问各位老师,我是2008年6月20日原单位辞职的,移交到7月2日结束,劳动手册是到6月30日,现在年底了我去原单位拿年终奖他们不给我,请问他们有法律依据么 我原单位发年终奖是惯例,已经发了十几年了,我在那里干了9年,因为我是财务,所以知道之前也有人做了9个月拿到过年终奖,但是我拿不出依据,只是知悉。请问年终
我和我现在的公司签过三次合同,各一年,签合同的时候说明一年是13薪,不过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去。第二年也就是今年年初的时候公司借口经济不好没有发13薪,到今年4月份发了一半,说另一半大概在7月份发,事实上到现在9月底才发,不过由于我已经提出在9月底辞职,公司就不给我发了,请问这合法吗?另外对于我所在的最后一年年
公司规定入职满半年者,春节如果在上班的话就按底薪的双倍作为年终奖。本人已经申请离职,2月底可离开公司,但是公司以我已经递交辞工书为借口不给我领取年终奖,如果没有申请离职的话可以领。然后春节三天也不能按三倍计算,只是相对应的补回三天休息。我们每个月只休两天。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告劳动局吗?
我于十二月初提出辞职,月底办理了移交手续,但原公司却拒付我的年终奖,我想问一下,它是否应付我年终奖,我应如何处理
您好,我是一名外企员工,公司规定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一个财年度,而年终奖于3月底到6月底期间发,我想咨询如果5月份辞职,而公司年终奖还未发,我可以索取去年4月到今年3月这个财政年度的年终奖吗?非常感谢
律师好。如题,想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的:我老公今年八月份从公司辞职,因为被公司从中层干部的位置上回到普通员工了,而且安排的岗位不满意。由于中途有一些事情耽搁了,最近去单位办手续,单位竟然让他把之前几年的年中和年终奖金的所得税补交了。说是之前单位替他交了。我感觉这知不合理啊,每年发到手的奖金应该不需要
2007年10月29日进公司,2010年10月25日通知合同不续签,与11月30日期限届满。年终奖在每年的1月连同12月的工资发放,如果要求公司相应的支付11个月的年终奖 能否要求公司相应的支付11个月比例的年终奖
我在某饭店辞职了我要求他们一周内把我的工资算清可以吗?他们应该是每月18号发工资!可我在这里等不到18号就要回老家了!并且由于请假拒批,我休了三天他们还一天按七天的扣了我的工资。这样扣对吗?我该怎么办啊?请各位律师朋友帮帮忙吧!我现在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啊?我诚心请各位大侠帮帮忙!!!!!!
我是自考本科毕业,今年9月17日口头辞职,实际离职是11月5日,在温州做货代操作单证,一票到底(就是所有流程都是一个人负责)。从09年10月26日入职的,从三个月试用期,每月800到后来1200,做到今年5月提到1500,一直到9月 ,10月是1700的工资,可是我已经要离职。由于工资跟付出的劳动并不成正比,而且并没真正的业余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