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3个朋友,甲乙丙。当初,甲向乙借了一笔钱,有丙做担保人(丙有自己的公司,家庭很富裕)。后来,甲方破产了,无力偿还乙方的钱。于是,乙找到了担保人丙,要求丙偿还这比钱。乙坚持说,丙方应该赔偿所以债款,丙方家庭那么富裕。丙坚持说,乙方可以将他告上法庭,法庭判多少就是多少,如果私了的话,只愿意赔偿50%。 请教一下: 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调节。按照担保法,丙应该赔偿多少钱?
各位律师叔叔们,你们好!请你们给我分析一下我的事情 我爸爸在银行工作,06年给不符合条件的人放贷50万并为其担保,而不久该人携款逃跑。现在银行限令明年9月前还清所有款项,我家改怎么办? 有人说只是要担保人在报纸上登报寻找借贷人,半年之后仍然找不到的情况下,有权去法院宣告借贷人死亡,法律规定只要借贷人死亡
有个外地朋友的支票户需要本地人担保 如果我帮他担保的话会有什么风险 最坏会出现什么情况 如果出现问题 我的家庭其他成员会不会有影响 麻烦仔细一点 谢谢
我与2008年7月11日与安庆**学校签订合同,同时交了3000元担保金,上面说合同有效期是否自2008年9月1日到2011年8月31日止(含三个月试用期)。后面又说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请问我能将这三千块钱要回来吗
我与2008年7月11日与安庆某学校签订合同,同时交了3000元担保金,上面说合同有效期是否自2008年9月1日到2011年8月31日止(含三个月试用期)。后面又说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是自8月底我被录取国家老师编制,就没有去签订合同学校上班,请问我能将这三千块钱要回来吗
A和B结婚,然后两个人银行贷款买车,C是担保人,两个人去年4月份领的结婚证,今年10月份离婚,车子判给了B,然后如果以后B还不起贷款,我想问下C要付什么责任?
你好,去年12月我给朋友担保。当时我并不知道他让我担保,去了先吃饭喝酒然后担保,今年把我起诉了,我想知道这算不算欺诈。后来朋友告诉我借款人知道他还不上了就和他商量骗我去担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