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7年5月5日向朋友王某借了2万。双方约定还款期限为一年,打了一张为期一年的欠条。到今年的2010年10月8日,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本人如数归还所借2万。本人能否以过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拒绝还款。
我于2007年3月借钱给她。她借给她朋友。她给我打的借条是她写的她朋友借的。但是,她的朋友我不认识。借条是她写的写了最迟2009年低还。可以她现在坐牢了。我打官司能要回钱吗。要是要不回来。能让她多做牢吗?
我于2007年3月借钱给她。她借给她朋友。她给我打的借条是她写的她朋友借的。但是,她的朋友我不认识。借条是她写的写了最迟2009年低还。可以她现在坐牢了。我打官司能要回钱吗。要是要不回来。能让她多做牢吗?
我在2002年借给别人现金2万元,当时这个人还欠我1万元的购货款,因为他当时没钱,他就让把这1万也写到欠条中,所以最后他给我打的欠条是3万元,利息2分,现在他不还,我去法院起诉,他说只借了5000现金,其他是购货款,法院说借贷和买卖要分开起诉,让我提供出有多少货款,多少现金的证据,我没法找到证据,请问怎么办?
请问:借款纠纷,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审判前,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借款纠纷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尚未判决发现其中一担保人,马上要分到征地款申请财产保全,交多少担保金,交多少保全费用?需要向法院提交什么材料?在征地款分到该担保人账户之前,能否保全征地款的对公户上的这部分钱?
2008年,张三向我借款人民币8万元,由李四进行担保,2009年,张三被法院判非法集资诈骗罪,(期间张三离婚了),经案大队找我拿材料,说以后要是追来财产就按比例分我一点,我一直以在外边为由没有去经案大队拿材料,所以张三的判决书上没有我的名字(去经案大队拿过材料的人在判决书上都有名字的), 先刑后民,现在张三
情况是这样的 有一家酒店 向我们借了240万,用于建设 还有一家担保公司为酒店做了担保,可现在到期还不上款,担保公司也关门了,担保公司也查封过了 可没有钱·酒店现在也没有钱开始经营了· 酒店的情况:地是租赁的,房子是他们自己建的造价大概有800万左右,向我们这样的情况有什么办法吗?
借款纠纷,被告不是深圳户囗,可以在深圳法院起诉吗? 有房产证复印件,水电煤气单,档案局查档清单,也不行吗?
在1998年我借给朋友2万员存单。朋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信用社用我的名字贷了款,并且也没在贷款现场,也没有我的亲笔签字。到了还款日期,银行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和朋友的父亲把我的存单给冲抵了贷款。后来碍于朋友情面也没起诉银行,并且后来朋友给我写了欠条,前期是每两年写一次,最后一次是2006年1月18日,在到后来
情况是这样的 有一家酒店 向我们借了240万,用于建设 还有一家担保公司为酒店做了担保,可现在到期还不上款,担保公司也关门了,担保公司也查封过了 可没有钱·酒店现在也没有钱开始经营了· 酒店的情况:地是租赁的,房子是他们自己建的造价大概有800万左右,向我们这样的情况有什么办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