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以前的一套老房子动迁了,当时,老房子里有我奶奶、我姑姑和我三个人的户口,所以后来在新公房(使用权)的蓝卡上是我们三个人的名字。
1、我想问一下,后来因为我要上学的原因,户口迁到别处去了,是不是就意味着我自动放弃了这套房子的居住权?
另外还有个问题,就是,前两年,大概是2005年的时候,我二伯伯在我和我姑姑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该套房产的产权办理了下来,房产证上是我奶奶和二伯伯儿子的名字,我和我姑姑的名字都被去除了。我去调查过,原来他代我伪造了一份“我自愿放弃该套房产的居住权”的文书,还私刻了我的图章。
2、产证是05年的时候办下来的,不过我一直到现在刚知道,不知道会不会有时效的问题?
3、一个人能不能拥有两套及两套以上使用权房的居住权?
4、如果我拥有我这套房子的居住权利,现在我想夺回我的合法权益,我该怎么做?
我一共有四个问题,请一一回答。谢谢
业主是指房屋物业的产权人,他具备房屋的是使用权、所有权”,那请问,我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我爱人算是“业
关于业主身份的界定,夫妻共有的房产,但产权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业主),另外一人是否具有业主身份,如果按物权法规定,那另一方就不能称为业主,这样,共同居住在此房屋的夫妻,一方享有业主身份,而另一方就不是业主身份,请律师给予回复。 谢谢!
父亲在解放前建造了三间平房,九二年我们四人在去世后的父亲土地证名下的第三间向上翻建了二层楼房, 我们对二层楼房共同建造的认识一致,但全部房屋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户主改为母亲名下是在共同造房后,而母亲当时建造楼房时因无经济收入而没有出钱,请问:1:三层楼房空出后,法律上母亲以及共同建造楼房的其他兄
卖出房屋使用权(房票)后 买方如果买产权出现法律问题卖者是否有责任
如题 前提是房屋使用权的所有人有经济纠纷。其金额是否达到没收此房屋产权的条件并不确定。 请问如果达到没收房屋产权的程度话 卖房票(非产权)后,买方是能正常买断房屋产权。买方出现拿不到产权问题,卖方是否有责任。
1993年我与前妻共同购买了一90平米公房的居住权,1996年我们协议离婚,协议上规定我前妻搬离该房屋,2002年房改时我个人购买了房屋的全部产权,现在我想把该房屋转让给他人,请问能转让吗?需不需要还要找前妻签字同意?
我们现在有一处房子,是回迁房,只要使用权,是我父亲当时厂里面分的,因为我父亲的工厂倒闭了,小区目前没有物业。现在想把使用权转产权,怎么办?
我爷爷和奶奶(在世)在农村有五间房屋,房屋产权证是我爷爷的名字,但是在2002年这五间房屋推倒重建了,在原址上又扩大了面积而土地使用证的名字使用的是大孙子的名字,请问律师这样的房屋能指定继承吗?以后这个房屋动迁会有麻烦吗?因为我爷爷想把这套房子指定给我父亲继承,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我奶奶以前的一套老房子动迁了,当时,老房子里有我奶奶、我姑姑和我三个人的户口,所以后来在新公房(使用权)的蓝卡上是我们三个人的名字。 我想问一下,后来因为我要上学的原因,户口迁到别处去了,是不是就意味着我自动放弃了这套房子的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