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亡有一儿一女,一直未明确表示房产给谁,但女曾向他人口头表示不会要房产,但没有任何相关手续。其父母的房产一直由儿子居住。如果二十年以后其女是否还有权利提出分割遗产?如果有的话是按《继承法》分割,还是按析产分割?如何分割?有什么原则吗?
夫妻离婚,婚前一方是再婚,并有一孩子,一方是新婚,婚前房子是再婚一方的公有住房,没有产权证,婚后买下,领取产权证,现再婚的一方提出离婚,再婚一方的孩子能否分到一份房产,新婚的一方是否能分到一份房产,房产应如何分割
下面我用数据举例说明。男方有婚前1处房产,在结婚后卖掉后得到20万,另外夫妻再从双方共同财产中出资20万,用总计30万购买房子,该房子现在价值60万,离婚时具体如何分割?我的看法是按出资比例,男方先拿走30万,剩余的30万双方平均分割,各得15万,这样,男方得到3/4,计45万,女方得到1/4,计15万。拿房子的一方给付对
父母将义乌郊区的唯一的一套房子买掉,在市区付了房产价格50%作为首付款,房产证上是儿子和媳妇的名字,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现在因感情不合离婚,请问房产如何分割,如媳妇要房子,父母首付的50%的增值能支持吗?因为现在的房价买的面积比原来一半都不到。
我于2003年12月与单位签定了一份集资建房协议,婚前首付二万五千元,2005年7月用公积金贷款40000元,于2007年10月提前全部还清,并于2009年11月以我个人独有的名办理了房产证。2006年1月2日交付使用, 总集资房价共72428元(装修除外),2007年贷款已全部还清,都是我个人公积金、工龄补贴款、现金还款等付清,我于2005年3
专家好:本人婚前首付七万元购得房屋一套,其余四万元婚后还清,但由于还贷是以妻子公积金贷款还的,所以产权证首先办在妻子名下,三年后变更在本人名下。现感情不合打算离婚,孩子由我带,不知该房屋如何分割?如法院判决结果如何?
男方在2000年贷款买的房子,还款期为10年。贷款一直由男方自己在交。男方于2008年与女方结婚,今年因感情不和男方打算离婚。请问这套房子离婚时会如何分割?如果在离婚之前将房产过户给男方的父母,请问这套房子是不是就不会进行财产分割?
2002年我与现在的丈夫相恋,2004年7月登记结婚。2003年5月他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我们从结婚至今一直居住。2006年办理房产证,上面注明是夫妻共同共有,他现在提出离婚,我能分割这套房产吗?为什么?
婚前男方贷款,女方也出了部分房款,购房合同是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我们结婚前买的房子,男方出了部分首付,女方也出了部分首付,余款由男方贷款,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呢?女方是否有权要求当时所付房款?
男女双方婚前共同买了房子,男方是主贷人,女方是次贷人,房产证产权份额各占50%,共同生活,贷款由男方还的,一年后,于搬新房前,女方患重疾病男方提出分手,并拿走了女方的房产证不予归还,目前女方病情不乐观,打算尽快处理掉房产。女方怎样才能得到更多的卖房款?是一半吗? 如男方不同意,以还贷款为由要求更多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