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给当事人一方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能当《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法庭上当坐主要依据和证据用吗?
我2010年4月28日骑摩托车直行超车,前面一摩托车后座绑了一挑箩筐,里面装着货物,已把转向灯遮住,使我未看见转向灯,他突然左转弯,我无法刹车乃至造成我把驾驶员左腿闯成骨折,交警出现场,被闯人员没有驾驶执照,我有驾驶执照并已入保,,我现在已交了10800元在医院医治伤者,无能力再承担费用了,现在责任认定也没下来,请问现在
对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该怎么办? 交警说发生交通事故的电动自行车上没有任何碰撞痕迹,肇事车辆又逃了,所以他们认定是当事人是自己摔倒而导致死亡的。我们觉得不可能是自己摔的,该怎么办?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交警划机动车全责,事主要求交警开责任认定书,交警却说开责任说就得罚款,请
在红绿灯路口,机动车左转,非机动车直行,非机动车行驶与机动车道上,撞上机动车驾驶座前门,交警划机动车负全责。机动车主要求交警开责任认定书,交警却说要开责任认定书,就得交罚款。是否是这样处理,还是交警不想开责任认定书而推托说词,谢谢!
出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只下了交通事故证明,未下责任认定书,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本文来自: 法易网
调查交通事故得到的事实: 2010年8月6日20时许,庞国祥(受害方)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汶上县广场路由东向西行驶到金都花园路口附近时,与横在路上的联通公司线缆相挂撞,朱吉明(机动车驾驶人)驾驶鲁ham366轿车由西向东行驶到此处时也与横在路上的联通公司线缆相挂撞,造成庞国祥受伤,朱吉明轿车前牌脱落。 因该事故成因
你好,我嫂嫂于7月24日搭乘同村的两轮摩托车被一辆小轿车撞成骨折,摩托车驾驶车也被撞成骨折。当时交警马上赶到了现场参与调查。事后不久,三方签订一份协议,说明了肇事方(即小车)拿出一部分医疗费,但要把车放出来,交警就不再负责此事。签订协议后,我嫂嫂只拿到五千块钱,摩托车驾驶者拿了一万多。后来,再去向小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