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长期不在农村,但是最近发现有人恶意侵占了我们老家的一些土地,我们手上只有北海市1962年颁发的社员土地房产证,上面有写明他们侵占的土地属于我们家的土地范围,现我们希望确认这张房产证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由于当时北海是属于广东管辖,现在划为广西的了,但是后面并没有给我们新的房产证明,那请问这张1962年的
我父亲在世时与另一方签订了一份房屋出售合同,还没有履行合同就因病死亡,我依法继承了房产,现在对方拿着父亲生前与其签订的合同来让我履行,我不知该怎么办。
我在镇上买了一间套房,是房主将老房改建的,还没有房产证,我们只有签合同我们签名时甲方有签名和按手印,但是没有签姓,是否该签名有法律效益,我们所签的以上合同有法律效率吗?
房产证过户的费用怎么算的?如果不过户只去法律公证处公证有法律效益和保障吗?
我和老公现在住的房子房产证的名字是姑父。现在姑父说要把房子赠于我们。想去过户,但是不知道过户费用怎么算。又听别人说过户费用很贵的。也可以去法律公证处公证说是赠于房产。请问公证也可以有法律保护吗?公证需要相关费用吗?
本人2005年与朋友签了一份借款合同,但是到了合同期限他没有还借款,由于当时是朋友,没有好意思去法院起诉他,但是到现在2010年我跟他讨要借款的时候,他仍然不还给我,我想问下,借款协议过了五年了还是否具有法律效益?我能否拿这个到法院起诉他,是不是有效的证据?
去年我家与开放商签订了拆迁合同,注明自家平房拆迁后会以两栋房的形式偿还。但最近日子开发商单方面撕毁合同,只同意给一栋房。理由是:我家曾经在自己家的平房内私自扩建,增大建筑面积以获取更多的报酬。但现在房屋已被拆迁,开放商并没有证据来证明我家是私自违建的。请问律师先生这份合同是否还有法律效应,如果开放商
我家有临街营业房4间,是祖传土地,2009年旧村改造拆除,拆迁合同双方约定18个月回迁营业房,时隔4年甲方诋毁合同,不给营业房,原因集体所有制土地,村民大会决定,没有营业房这一说法,请问1951年国家颁布土地方产证还具有法律效益?
婚前购买的房子如果房产证未办下来,购房合同是否也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房子是我2013年买的,但要2014年年底才能交房,也就是说房产证要在2015年才能办理,如果在未办房产证之前我结婚的话,我手上只有购房合同能证明我这房子是在我结婚前购买的,但房产证却要等到婚后才能办下来,这房子我需要去做公证是我的婚前财产吗?还是那份购房合同也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可以证明这是我婚前的财产,而不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