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只要告知当事人自诉就可以了嘛?还是要做什么手续留底?要不然当事人将来不认怎么办?(当事人目前没有对自诉提出异议)
什么是刑事自诉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能撤销吗? 如果撤销了还能不能保留原案? 由公安立案的刑事案件,证据充足,能不能撤销啊,撤销后还能保留原案吗?
被人以侮辱罪刑事自诉到法院,法院受理后被告也答辩了,但是答辩后法院又把这个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而刑法对自诉案件的的规定是这样的: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
2001年我在一个酒店上班,当时每日的营业额都是我帮助老板去存的,而且存钱的银行卡是我的身份证办理的.后来因为一件事,我取走了当日的营业额大约2万元,并消失.后来老板在当地的派出所报了案,警察也去了我家里(在外地).在这十年里我一直没有回家,也不知道现在派出所还追查这件事吗?请求帮助!
与人打架,动刀,对方鉴定是轻伤害。这样的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吗?如果在派出所的调解下,已经赔偿完对方的经济损失,对方也不告我们了!派出所还有权利起诉我们吗?我们还用再付刑事责任吗?
甲乙双方因担保纠纷引起口角,后来乙先动手打甲,双方发生互殴,乙将甲中指咬伤,经鉴定为轻微伤;甲将乙门牙打掉。后甲将乙以伤害罪自诉到区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乙赔偿甲6千元人民币,甲不再追究乙刑事责任。调解生效后,乙又以甲打掉其门牙为由,向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甲赔偿其医药费2千元人民币,请问轻微伤
1992年我朋友因盗窃石油部门设备逃跑,今年在外地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移交回来。当年,渋案人员18人,其中两人被判死刑,他本人涉及金额5万多元,按金额大小列为第6,现在公安机关追诉他刑事责任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