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五口人。都是农村户口。90年 我父母的户口迁往本市另一个村庄仍为农业户口。但未在户口所在地建房享有任何政策性福利。户口所在地现已征用。我和我父母未享有任何补偿。现在现居地农用土地征用。 农用土地是承包人是我爷爷。 我爷爷已经过世。 但是农用土地一直是我父母在耕种。 我父母也一直住在现被征用地。 请问现在征地我家能拿到补偿么? 如果不可以是否有文件说明 农业户口享有自然村农用土地分配权?也就是我们家本该分到的农用土地去了哪里? 我是否可以在现居地享有农用集体土地分配? 在户口所在地未享有土地征用任何福利补贴 户口仍为农业户口 可否在现居自然村享有补偿?
我家有四口人,家里现有四个人的农用土地,大约是九几年签订的土地使用合同,期限为30年,2008年初政府决定征用土地,但是村委会决定只补偿三个人的土地,原因是我的户口于2000年因考大学而迁出,但是当时并没有收回我名下的土地,请问他们的决定是否合法?
户口迁回了原籍。可现在村里有土地征用,且有赔偿款发放,我想请问这样的情况他可以拿到土地征用赔偿款吗
我哥在96年的时候因为读书,所以户口从农村被迁入到学校,毕业后户口被迁回到县城空挂在一户人家里,因他没有房产一直也没有固定的工作,所以结婚后一直与农村的父母住在一起。虽然户口迁出10多年,但一直都有在种当时分配的土地,并交纳各种费用,今年因孩子户口的问题,他申请户口迁回原籍,村里也考虑到实际情况开据了接
我想问一下就是农业用地被征用后怎么赔偿?如果说我们已经在农用耕地上建厂房了应该如何赔偿?是不是赔偿的时候应该按我建的厂房三年获得收益的平均值的6-10倍进行赔偿?还有这个赔偿是一次性付清吗?一般赔偿几年的损失?
您好!我2003年与村委会以每亩一年300元的租金承包了30亩土地用作种植花卉合,同有效期为10 年 2010年秋乡政府开发建设小区 我承包的土地刚好也在其中 但在我未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 村委私自带人把我的地上的花卉砍伐 现在我该如何维护我合法的权益 敬请给予答复为感!
二十年前村里分地,我家五个人地,我和爸妈及两个弟弟,后来我因为外出务工,将地转给爸妈种,几年后,爸妈年纪大了,又将我和他们两个老人的地转给两个弟弟种,现在征地,我和爸妈能得到征地补偿款吗?【前几年,村里和农户签订过一个什么合同,现在老三就是依据这个合同,坚持种了多少地要拿多少补偿,这合理合法吗?】
我家在黑龙江省北安市,我家的土地被政府征用。。正常价格是40600元每亩。。但是只给农民28400元每亩。。村委会的回答是政府需要扣30%。没有说明具体原因。。这种做法合理么?
2002年本人承包村集体河边树木300课,合同写的是十五年,后因树木稀疏,又补栽树木达2000余颗,然而因国家征用土地修路,村领导对我们说,合同上写的是300颗树,只赔偿300颗树木的损失,其他的不计入赔偿范围,请问这样是否合理?而且,每颗大树(直径达30公分)只赔偿损失100元,而近期有承包户因征地获得的赔偿达到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