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争抢土地过程中致一人死亡,抓了六人,法院会如何定罪
双方都动手了,而且其中一名涉嫌人还取保后审了,而事情过去了一年后又抓人,称这名人也是主犯,现在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如果以这一罪名起诉成立,这六人的家庭都完了,怎么办??
双方都是农民,被害方因为带人过来阻止另一方收割,所以另一方也召集了人过来,这块地是两个省的交界地,争执过程中双方就动起了手,现在初审时说四个人是主犯,两人从犯,另外在逃四人,主犯判了十来年,他们都是本本分分的农民,从没有任何前科,如果真是这样的判决他们这一生都毁了,已经找了两名律师,现在休庭不知道何时再开庭,被害方都不追究了,为何检察机关不放人,虽然它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不过这样的罪名是否太大了??为何检察机关只看到事情的结果,而不去调查事情的经过??
公安机关已把材料移动检察机关,多久能到起诉科?律师什么时候能看到笔录?笔录能复印吗? 现在才知道,批捕二个月后到检察院的只是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没有笔录(涉嫌协助组织卖淫).说要等老板也就是组织者笔录录好一起送,有这说法吗?老板前不久才被抓住.
朋友因轻伤害不批捕现在取保候审,但是检察院起诉科的又传讯我朋友,被打的一方也传讯了。不批捕为什么检察院还会传讯呢? 补充:双方现在都已经协调好了,就是问下还会不会走程序?
“我叫林晶晶,是一名23周岁男性居民,父母是农民,由于农村的旧观念给我取了一个女孩儿的名字,名字的女性化也使我不愿与人接触,害怕提到自己的名字,现在我的性格更加的内向,心里也是愈加的难受,一直生活在名字的阴影中,由于我对法律法规了解甚少,以及一些其它的原因错过了更改名字的最佳年龄,请求公安机关能帮助我
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后决定继续报检起诉,那么公安机关要在多长时间内把案件材料移送检察院起诉才算有效?
请问:此文中的:“公安可以就此不提捕,检察机关可作不捕、不诉,法院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是
浅谈对轻伤案件的处理发布日期:2004-08-2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只要当事人双方自愿或同意调解,公、检、法三家都要尽力调处,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民事和解,在公、检、法三家三个环节中,在哪一环节达成调解,诉讼就应当在哪个环节中止。公安可以就此不提捕,检察机关可作不捕、不诉,法院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请问一下在线律师,有一个人从我这拿了6万元说因业务需要让我给他合作,经过双方协商因我出资6万元可获得利润一万元,现在进过查明没有此事,钱我也给他了,请问我是否能通过向法院起诉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报案是否可以定为诈骗?如果能起诉也能报案请问那个方法比较好? 当事人写的证明原文如下:《证明:本人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