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向两辆电瓶车一前一后行进,前面一辆电瓶车骑得非常的慢,行进路口时也没见其有要转弯的迹象,后一辆电瓶车的家就是路口左前一百米处,后车见前车没转弯的迹象就从左边超车,行至前车旁边的时候,前车突然紧急左转弯,后车反应不急,双方的连人带车都摔倒在地(左边倒),事后,由于后车人年轻,车和人都没什么大的问题,就爬起来看前车阿姨的情况(她56岁),见其爬在地上不动,就为其把车扶起来,然后把阿姨弄起来,后给其老公把电话,并承担了医疗费用,每次都带阿姨去看医生,阿姨手碗处断掉,后经医生接上打上石膏,说是伤是地方较好,没什么大的问题。后阿姨的女儿要求营养费和赔钱,及医疗支付款的原单,请问原单我该给她女儿吗,营养费要付吗,钱要赔吗?如果要付营养费该付多少合适?阿姨已经退休了。请问还要付其它的费用给她们吗,还是双方均有责任,各自支付一半?如果以后她女儿说其留下什么后遗症难道要一直照顾下去吗。
那天我 开车再在南环路高架下面快车道行驶。发现前面三辆电动自行车。互相聊天开玩笑,三辆电动自行车君带人我 未能躲避过去我 车左前方撞到其中一辆电动自行车导致两人摔倒在地
一晚,甲方在下班途中以非机动车由机动车道进入非机动车道,在人行道上由路西向路东行驶,但在进入非机动车道后,与乙方一辆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相撞,乙方轻微擦伤,但甲方四根肋骨骨折,锁骨严重断裂,在医院治疗。目前非机动车已被交巡警大队扣押,双方还未进行协商,请问如何判定双方责任?怎样才能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在小区里,早上我骑电瓶车从我家楼下由南向东拐弯时与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电瓶车相撞,两车皆有损坏,人都没有伤,对方打了110,声称电瓶车不要了(对方电瓶车很旧,因撞不能行驶,不肯修理)我想问一下交警会如何处理?我要承担多少责任?如赔付我要赔多少
一晚上8点左右我在大路中间线右边开电瓶车与另一个人左边开的我们不知道怎么就相撞了(他还带了一个人在车上,六七十左右的他们是夫妻)事后我的腿被车压倒人躺在地上,他们就一个腿划伤流了血,当时我就向他们叫了声帮帮忙,他们只看了我一眼没理我,不久后有人发现我被抬起,事后我们各自去了医院并没有报警处理此事,在医
同方向两辆电瓶车一前一后行进,前面一辆电瓶车没有打转向灯,也没有向后看示意,紧急左转弯,后一辆电瓶车与其相撞,致使后一辆车的骑车者摔倒骨折。这种情况下,请问如何判定双方责任? 谁付主要责任?后者产生的医药费等应该如何处理?
我想咨询的是电瓶车与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如下: 在晚上大概7.30左右,我妈妈开着电瓶车开在没有红绿灯的一个偏远小路上,因灯光较暗,在发现前面有自行车前距离已经很近,而骑车者也很慌张没有靠边停车,就这样俩车相撞了。当我妈妈爬起来的时候,那个骑车者说脚痛,我妈妈马上将她送入医院,并交付医疗费3000元。本检察出
我骑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靠右逆向行驶,车道宽8米,对面8、9辆自行车并排行驶,我按喇叭他们也不动,我刹车几乎停下,但是他们靠我这侧的人侧脸和别人聊天未作出任何反应撞了上来,这责任怎么分配?我知道我有责任 是不是我付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