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教育培训公司签订了全日制劳动合同,且已经转为正式工,后来因为有特殊原因提交了辞呈而且没有满30天就自动离职了,而合同规定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当月我做了20天且已经交接完毕。请问公司是否有权扣押这20天的工资不发?
(如你因某种原因须离开公司时,应承担相应培训费用和因你的辞职所造成的直接损失,部门负责人及相应专业职务员工辞职须提前三个月申请,其他员工须提前一个月申请)以上是我们公司的规章制度其中一条,由于规章制度11月1日才发布,我属于专业职务员工需要提前三个月提出辞职申请,但是我12底必须要走,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
国家占地,需要拆除本大厦,公司决定与所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我签的是无固定期合同, 请问怎么补偿?我知道按劳动法每年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但这是国家的问题,国家给本大厦补偿款中,是否还有每个员工的补偿?最后的补偿款包括几笔? 比如每年一个月工资、国家再给员工的补偿。我还有什么理由可以挣取最高的补偿?
我在这个公司做一年多了,没签任何劳动合同,公司也没给我们缴社保,任何保险都没买,我们也没有星期天和节假日,加班和白天一样的比例,我现在不想做了,请问能得到补偿吗?能得到多少?我的工资是3000元一个月。
你好:我在工作时出过十级工伤,现在合同到期单位不和我续签合同了,我能要求续签吗?有这方面的法律或规定没有。如果单位不执行怎么办。
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2009.10月-2012.12月,公司的注册地点是北京,营业地点是济南,本人于2010年7月怀孕,至今已有近4个月,公司无视劳动法的规定于2010年10月20号强行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如果申请仲裁的话可以请求哪些赔偿?在济南仲裁可以么?非常感谢!
本人在一外资公司工作,月工资超过北京地区平均工资3倍以上,在此公司在职14个月(总工龄小于5年),最近4个月非工伤病假全休。这4个月公司按北京市最低工资的80%支付工资,并缴付4险1金(由于最低工资的80%只有600多元,公司自愿给我支付4险1金应当本人支付部分)。由于已经超过3个月的治疗期,目前公司以我不能回公司工作
进入公司半年后,公司给我们签合同,但合同里面除了填写公司名称及工资发放日期(其实每月发放工资没有一次准的)什么都没有,我们都拒绝签,现公司出证说给我们签合同但我们自己不签,这个证据有效吗?现离开公司但还托欠几个月工资。 要求支付未签定合同期间双倍工资成立吗?
2004年入职,未签订劳动合同 2008年1月新劳动合同法颁布 2009年6月,补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 2010年10月份公司提出辞退 请问我是否还可以追索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谢谢答复!
老板要将我调到另一个地区,但是我不同意,于是他让我同事不给我事情做,也不要理睬我,想让我自动辞职,但是自动辞职的话我就拿不到经济补偿金了,现在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还有经济补偿的话是怎么算的呢?
我们单位是街道办下属居委会的护村队,有50多人。有的人做了10多年,最少的人做了2年, 单位一直都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09.12.31日合同到期以后就没有和我们再签订劳动合同,至今2010.11.02,现在面临旧城改造问题,要解散我们护村队,但还没有正式通知解散日期, 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们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