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侄儿今年19岁,在三月街期间受一朋友邀约去三月街,在去的时候其人拿着一驾驶证(其人38岁,事发后到医院登记名字都以驾驶证登记,因为我侄儿和他相交的时间也不长,最后交警证实那驾证是他哥哥的,他哥的学名和他的只有一字之差,我侄儿只是知道他的小名)。他要骑摩托,我侄儿问他有驾驶证么,他还拿出来,回来的时
我一亲属,女,38岁,于2011年6月13日中午12点左右于325国道(吴川市吴阳镇路段)人行斑马线过马路,被肇事者无证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从侧面撞至当场重伤昏迷,后经送院抢救无效于当月16号死亡。事后,我地方交警作出以下责任认定:双方责任各半.理由是我方受害人事故发生后昏迷在离斑马线下7米左右,故此交警推测我方受害人当
我驾驶了一辆捷达在三叉路口撞上了一辆无证驾驶摩托,摩托车超速驾驶员死亡我该付什么责任
我驾驶了一辆捷达在三叉路口撞上了一辆无证驾驶摩托,摩托车超速驾驶员死亡我该付什么责任
正常行驶的汽车被逆行的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驾驶员死亡,摩托乘客重伤。我应当承担多少责任。
本人正常行驶与对面轿车会车突然从对面轿车后闪出一辆摩托车,当时躲闪不及,致使摩托前轮胎与本人驾驶的汽车的左轮胎相撞,导致摩托驾驶员当场死亡,摩托后座人重伤。
对方摩托车无证无牌醉酒驾驶横穿县级公路与我小型载货汽车相撞,对方死亡,我车超载行驶,责任怎样划分。
对方摩托车无证无牌醉酒驾驶横穿县级公路与我小型载货汽车相撞,对方死亡,我车超载行驶,责任怎样划分。
殷律师,您好,得闻您好评榜最高,对事件职责认定处理建议必是最优的。 事件经过大概如下:案发前死者应朋友邀约喝酒,时候饮酒过多(案发后血检报告酒精含量高达289ml)执意自己驾驶摩托车回家,朋友未能劝阻住,导致其行车速度过快,撞上了马路正中间的一个大石墩(无任何警示标志水泥石墩)后抛落死亡,当时在场人员先
事件经过大概如下:案发前死者应朋友邀约喝酒,时候饮酒过多(案发后血检报告酒精含量高达289ml)执意自己驾驶摩托车回家,朋友未能劝阻住,导致其行车速度过快,撞上了马路正中间的一个大石墩(无任何警示标志水泥石墩)后抛落死亡,当时在场人员先后两次拨打120没人接应,后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 1、同行饮酒者是否有
汽车南北行使,摩托由西向东行驶,摩托已过主道的中心线时汽车由南向北快速使来。这时摩托车向左侧躲闪,没闪开相撞,相撞地点在次道的左侧,请问摩托车应负多少责任,摩托车主受伤,汽车无事。汽车负多大的责任。汽车有全险和强险。受伤者怎样解决好
我叔叔雇佣的一名工匠在回家的时候没跟我叔叔在一路回家,而他还喝了酒,结果在回家的途中骑电动车出车祸死亡,请问我叔叔有无责任,又有多大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