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脑外伤的中年人,因生活不能自理,故强求入住老年公寓。监护人其(父亲)承诺并签字:自入住后乙方外出期间,如发生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爷爷及全家人均是湖南永州人,现居住在永州冷水滩区,爷爷今年实岁78。10月未的一天(具体几号不清楚)爷爷一人在衔上遇到永州市纳诺老年公寓的销售人员,爷爷一人在他们销售人员甜言密语,殷勤招侍下,听信他们销售人员的话,在2011年11月1日签订了预订至尊养老服务合同书并一次付清预定养老服务费10万元,其整个过程都是
八十岁的老人入住老年公寓(民营),洗手间没有自然采光,因而摔成骨折,公寓方面不肯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打官司的话,以何种法律名义起诉,老年公寓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谢谢!
我是一个精神障碍患者(心理老师以及精神科医生都认为我不属影响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正确的讲是轻性精神障碍),现在我和我家人都很想为我证明我是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目前人民法院只受理认定限制或无行为能力,并没有认定公民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呀! 请教律师,像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做认定或
我是一个精神障碍患者(心理老师以及精神科医生都认为我不属影响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正确的讲是正常人中心理不健康的人群),现在我和我家人都很想为我证明我是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目前人民法院只受理认定限制或无行为能力,并没有认定公民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呀! 请教袁大法官,像我这样的情况
现在满16周岁,征得父母同意自己出来工作。 由于工作原因,在公司附近租房比较方便,如果要签署租房合同是否需要办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
本人从小就有心理缺陷问题,因为我无法参加正常的工作,所以现在办理了残疾证(可以拿到政府的生活费及其它帮助),几个月前我家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我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请求法院指定监护人。现法院委托了“国家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帮我做了一个民事行为能力及精神状况的检查,鉴定结论:1.被鉴定人xxx患有轻性
一个精神有问题的人(其实是一种心理障碍,严格的来讲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精神病人),现在他经过司法鉴定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样的情况还需要监护人吗?鉴定意见说这个人虽然患有精神上的障碍,但并不影响其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应评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你好,请问在我不在家的时候爸爸替我代签了个调解协议书(我本人已满十8周岁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你好,请问在我不在家的时候爸爸替我代签了个调解协议书(我本人已满十8周岁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我原来对这个协议并不知情,现在知道了,这个协议书有用吗?
年满16周岁并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足以养活自己的公民,想通过法律争取自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拥有的权,比如房屋入住,开网店。如何让自己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