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爷舅舅去世,现在姥姥重病一直都是我家在负担,舅妈和表姐表哥一直在推脱,难道舅妈一家人没有法定义务赡养姥姥吗?希望得到专家们的解答,谢谢!
律师您好,我是江西农村人,家有八十多岁瘫痪老奶奶一位,之前爷爷死前留前几亩地,后被征收,补偿款有十五万,补偿款交由奶奶所有,后经各位儿子商议,奶奶的所得款由我母亲保管,奶奶有四儿两女,大伯已过世,还有我二伯伯,我爸和叔叔,奶奶的生活起居由我家和叔叔家照顾,经商议,叔叔家和我家各分得两万元照顾费,给到
赡养老人是否家庭困难就可以不尽赡养义务吗 我的母亲共有5个子女,因为哥哥过世,受到打击,患了老年痴呆,急需子女的照顾,现在2年了一直是在我家,是我照顾,因为我也要上班,我的爱人还有心脏病,大姐、二姐就提出四个女儿轮流照顾,一家三个月,我的三姐不管说她家困难,无法照顾老人,我母亲在我家的2年里,她没看过一
5年前母亲以50多万购买了一套其父亲的拆迁房,当时的市场价在65W左右,并且母亲的户口也在老房子中,现在外公收到其子女的怂恿,觉得房子卖便宜了,提出我妈再支付10万元,或者是终身居住我家(已经住了5年,全免费),母亲现在把房门锁换了,外公和其子女现在每日上门闹事。想咨询一下这类情况去法院会如何判决,或者现状
30多年前我爷爷告大儿子不提供住宿的情况,把3个儿子一起上告法庭,当时由于老人的要求住在小儿子的老房子,大儿子和儿子提供食物和生活费,小儿子不承当任何费用。并一起协商老人的丧葬办理事项。当时是爷爷的丧事由大儿子办理,费用3个儿子平均承担、奶奶的丧事由二儿子办理,费用由二儿子和小儿子平均承担,大儿子不承当
律师您好,想向您请教一些问题。 家中的老院拆迁了,老人和小儿子同住老院。老人共有两子,大儿子有老人给盖得房子,小儿子与老人住。拆迁的时候是按院拆迁的,相当于大儿子的房子与老院拆迁所得补偿一致,老院除了多给出一个户口的钱和按人口补的临时住宿费无其他相应款项。当拆迁安置房下来后,老人的住房是只由小儿子负
姥姥有儿女三人,成员就是我大舅,小舅还有妈妈。13年春节时姥姥偏瘫儿女平摊的医药费,后经过治疗无效在家休养,期间因为赡养问题闹过好多次矛盾,经过村书记调解大舅跟小舅轮流负责姥姥的生活起居,妈妈每月拿500元的赡养费给姥姥,每月有时间就去看望姥姥帮忙洗洗补补。持续到今年小舅对于赡养问题又起了争执,又因为帮
单身老人早年有积蓄并一直独居。后由于道路拓宽原因房子推掉了,居于二儿子家中至今3年(老人吃饭买菜都是自己打理)。现在80多岁,行将就木。二儿子曾把大儿子叫到家中,说是老人有2000元遗产,继而二子平分。老人有二子二女(其中大女儿是当初未生育时抱养的,二子亲生,小女儿由于出生后其母卧病无人照顾被抱养走,但仍
父亲带着我和现在的妈妈(带有一个哥哥)重组了家庭。父亲最终还是先走了,哥哥不是很孝顺,所以妈妈就跟我过了,虽然说她每个月也有几百块钱的养老工资,可是也只是够她自己用。其他开支不说,就是老人家生病住院以及平时的生活料理我是出钱出力,和哥哥说了几次他也只是就来看一下,我觉得人应该凭良心做事,虽然她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