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6月5号,签定了《人民公社“双包”责任制合同书》,到1992年4月25号又和村里签定一份协议,集体内容就是个人同意,村里收回承包地时,个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或干涉集体收回和公建项目落实。但是没有任何补偿。
123一户农村居民,他住家周围有若干宗地,另在距自家20米外的一邻家住屋及宗地前还有一块宗地。(其上面盖有2间屋子。和自家主要住屋所在土地不连接。)今年初,土地证发了下来,可他的另一块宗地却赫然算做了那邻家的宗地。这居民按证上要求及时报告当地土地部门,当地土地部门经核实也做了更改:把这居民自家的却被冒为邻
我家有一栋3层楼房(占地面种200平方米,集体土地)于1990年5月份,我父亲与买方签定一份转让协议以5万元转让出(合同上我母亲没有签字,买方不是我们一个乡的),不知道现在该合同是否有效,现在我父亲已过世,我想通过法律途径收回该怎么办 要怎么入手才能收回,麻烦各位大律师帮我想想办法说得清楚点,谢谢
二手房子房产证,集体土地证都有但是不能过户是否可以购买,说是2008年冻结不能过户 各位:深表感谢,可以今天回答吗?我很喜欢这套房,什么都准备好了,就是不能过户,是否可以购买呢?土地本为国有划拨的
村里一五保户死前与其直系亲属侄子签下协议,因侄儿为其治病养老,故将自己的土地承包权让给侄儿,直至国家土地调整时再做变更,并且得到村委会和镇政府的签字盖章确认。请问,这份协议合法吗?
我们组的集体土地在全体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村支书私卖。有村民质疑,支书说;‘他作为村支书,有权力签字卖地,无须征得村民同意。’我们向他要征地批复,他拿不出。
因长期在外打工,我于1997年将我们全家的承包地附加于房屋出卖给本村本组的村民,之后经过98年第二次土地承包,本村村委将我们家的土地承包给了我房屋的买主,但是至今未取得县级有关机关颁发的《土地证》和《林权证》,现在我返回老家想要回我的承包地,可是买方不愿意将我原有的承包地退还,请问根据现有的有关法律法
该二手房只有房产证,土地证是集体的没有分割,这样的房子能买吗?
该二手房只有房产证,土地证是集体的没有分割,这样的房子能买吗?如果买,应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