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北京人,35岁,他和老婆一起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某婚纱影楼上班,男的做店长兼摄影师,女的做前台。前两天因为有客人要拍婚纱照的外景,所以我这个男性朋友就带着影楼的三名工作人员和两名顾客一同前往拍外景区域,但在拍照完毕,返回影楼的途中,在一十字路口处,发生交通事故。我这朋友坐在副驾驶,当场死亡,
女儿3岁,让一辆出租车撞了,右胫腓骨粉碎性双骨折,医生估计3年后骨头可完全长好。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处理的是女儿无责,驾车司机负全责。女儿事故前上幼儿园,现在事出了。1、孩子不能上学,可否请家庭老师, 这个事情怎么赔偿?请家庭教师的时间是不是可以从骨折固定术后起计时3年。2、孩子的母亲在孩子出事前就正常上班了
我母亲72岁,山东淄博人。于10月21日发生车祸。事故原因:我母亲正常行走,机动车司机操作失误撞倒我母亲,导致抢救无效死亡。交通事故鉴定,司机全责。司机未喝酒,未逃逸。我想问一下,我母亲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金额是多少?精神补偿这块大概能要多少?车险那块,第三方责任险有没有关系?谢谢!
“第一被告李兵有驾驶机动车在行经事故左转弯时借道通行,未让本道内车辆优先通行以致造成事故其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者行人, 应当让本道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之规定是事故主要原因之一。⑵第二被告叶显芹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在行经事故路段时,未
肇事者为农村户口,事故认定其负全部责任,肇事者声称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偿还,但在我们进行起诉期间,肇事者却在家中盖了新房,如果在后期执行中对方一直以无偿还能力为由,请问有没有可以采取的措施来确保我们的利益。
有一个退休人员,2010年8月份因交通事故死亡。该肇事事故车有强制险,死者1980年退休,因其家属孩子都在家,所以退休回家居住,家是农村。户口是非农业、有退休证,每月领退休金。保险公司要按农村居民标准赔偿。请问向这种情况应该按啥赔偿,请回答,是否有这种案例。
我在道路上驾车正常行驶,这时对面下来一辆自行车,有2人,一个骑车,一个坐车,突然碰到了前面的一辆自行车的后轮,导致摔倒,正好摔在了我的车上,后来2人都住了医院,这个当是都通知了保险公司和交警,后来对方2人出院了,交警判定自行车主要责任,汽车次要责任,但医药费3800元由我出。我的车是全险加强险,我是想问,
你好,我在为开通的公路上(新修的公路,还没有全线贯通)撞了一个行人,此人随时可能会死亡。事故认定还没有出来,但是我觉得自己负全部责任。他家庭情况:此人45岁,农村户口,家里有一个人70多岁的母亲,一个17岁的孩子和一个13岁的孩子。还有妻子一个。我保险买了得,证件齐全。请问:我会被判刑吗?(如果能全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