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就是我在九八年结婚,当时是手写的结婚证,当时结婚时年龄也不够就改了年龄,请问这样的婚姻是有效婚姻吗,在这期间有共同的财产和孩子。
我们去年刚订婚,但是过完年我们各分南北,在这期间她背叛了我,和别的男人怀了孩子,现在我要求他们家赔偿我们家为此订婚的一切费用,她们家拒绝赔偿,我能告她吗?
订婚以后,女方背叛了男方,要跟男方提出解除婚姻,除了那些彩礼钱要求赔偿外,男方这边办的酒席还有买的物品和那些过门的钱就不应该要求返还吗?
我先生2007年同刘姓女摆过酒但没打结婚证,我和我先生是08年十一月在一起的,我事先不知道他有过摆酒,现在我未婚先孕了,孩子即将要出生,我觉得她们再打我小孩的主意,我想问一下,如果我孩子生出来,我先生家里抢了我孩子,我有法律保护我吗?我该怎么办才好呢?而且我想查询下我先生的婚姻状况 我现在怀疑他跟之前那个
我跟老公不是一个省的,现在由于一些原因,没迁户口,但是村里的干部以我已经结婚为由,剥夺我的一些权力,比如村里分钱,也没我的份。现在人品普查,他也没把我的名字登记上,请问我的户口会不会因此注消。
我和老公结婚一年多,婚后买了一套房子,现在他人出意外,我发现他有信用卡外债,而且是很大一笔,资不抵债,请问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对这比信用卡债务承担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