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每人3分半承包地我家五口,新农村中要建卫生院被占用了,我们要补偿金,镇领导却说国家占地不补偿,我想问一下是真的吗
我家是重庆农村的,我家于1995年自费从农村户口转为镇上户口,2009年农村搞新农村建设,村干部和开发商以我家户口为非农户口为由,不给于征地补偿,同时在农村房屋盖好后也以此为由不将经济适用房卖给我家,不享受经济适用房、养老保险等政策,请问开发商和村干部、政府做法是否违规,我想和其打官司,不知胜诉把握有多大(
开发商占有农村土地建设楼房,在签合同的时候,没有说具体哪个房屋。也没跟开发商交付房产证。合同有一条,某某年某月某日,乙方(我)搬出原有的房子。并交给甲方拆除。乙方私自搭建的,自行拆除。如果某月某日不拆。甲方有权强制拆除。并赔偿甲方拆房损失费。请问如果甲方乱拆房屋,是不是将负法律责任。请问房屋和墙是属
长安区太乙宫镇新拆除五个村合并在一起,占用农民土地给合并后的五个村民盖房, 地是租的说是一亩地一年给农民1300租金,先租三年,三年后在说 这对农民合理吗?
我们属湖南东江水库上游避险安置区,现在避险安置和新农村建设一起实施.我们现在能享受到的是:水 电 路三通和人均3750元建房补助和33平米的地基。 请问:这样占用的土地我们能否得到补偿?
我村每人3分半承包地我家五口,新农村中要建卫生院被占用了,我们要补偿金,镇领导却说国家占地不补偿,我想问一下是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