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债务官司,在区法院赢,在市中院及省高院输.但本人认为中院和高院认定证据事实都有极明显的错误.可否申请省高院再申?还是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急求各位老师解答!
如果受托法院6个月还没执结生效的劳动仲裁,那申请执行人6个月后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吗
但会不会与这法律条文相冲突?主债务是:12000工资等,另:你相信个注册50W的有限责任公司没这个履行能力吗? 三)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 因为:受托法院采取的执行措施是:发了执行通知书了,这应是执行措施吗? 都发执行通知书了,肯定是申
如何才能让法院采信对文书(证据)作出司法鉴定,并且让申请再审的案件尽快立案?
我们是重庆酉阳人,和一个单位相邻,因为宅基地和对方打官司,经县政府,法院一审;二审都败诉原因是对方有一张契约为证据。 1998年乡政府依据对方提供的一张来历不明的生产队卖土契约——没有核实契约上出售土地的当事人,执笔人,也没有依据契约核实现场和经当事人指认,将我们从71年经生产队(队长和会计也是对方契约上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上诉的费用太高。那么,直接申诉好,还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再审好?如果申请再审那么之后还可以申诉?
已被执行,当初不知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败诉不服,现在是先申请调取新证据,还是先申请再审后申请调取证据。申请再审会不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