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咨询,我家有个亲亲,她家的地被她大哥种了30多年,(娘家大哥)这次回去要地她大哥不给,因此走上了法庭,在法庭上,她的(农村土地使用证)却被改为她大哥的名下,法庭暂宣停审,请问我们怎样才能打赢这一场官司并要回土地和钱? 问题补充(她丈夫已过世)
我以招标方式,在一农村承包了一块荒地{四荒地}做生意已经十年了。在紧邻我承包的这块地北侧还有半亩地的荒地,该村未曾向任何人出租,承包转让等。现因我买卖所需,在去年又与该村依招标的方式签订了这半亩地的承包合同,签订这份合同前,该村委经群众代表签字,并报镇委批准。这合同是有效的合同。可是在我与该村未签合
1997年,老王向张某购买了张某所有的位于农村的一处厂房(有土地使用证),在该厂房后面系小明的厂房,两幢厂房之间有一块场地。(该场地是列入前者张某土地使用证上的)。现在后面的厂房所有人用围墙把场地封起来了,请问:老王可以要求小明恢复原样吗?老王可以自己围起这块场地不让别人通行吗?
我买了一块住房用地,年初与卖方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这块地之前卖方的哥哥拿着卖方的土地使用证不给,去年秋季卖方通过起诉,胜诉后到县土地局重新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而后我与卖方才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现在卖方的哥哥拿着作废的原土地证仍然叫嚣霸占,并把这块地租给别人放煤。 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在土地第二轮承包中,村委以村民组没有上报我家庭农业人口为由,剥夺了我家承包土地的权力至今,那时期我家父母已经亡故,本人当时在20岁左右,没有多少文化,没认识到我应有的权益被侵犯,由于家庭积累性的贫困房屋年久失修不适宜人居住,没有土地自己被迫进城里做农民工,以至于对农村的信息无法掌握了解,随着年龄的增长
甲与乙为邻居,甲乙双方土地权属四至明确,乙将围墙建在甲方空地并因纷争打伤甲方,甲向县土地部门反映乙的侵权行为,要求给予保护其合法权益,土地部门答复,不属他们管理范围,甲方无奈向县法院起诉,县法院不受理!
2004年李某合法取得了讲礼村一处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11亩),用途为工业用地,批准使用年限为44年。李某经营至2006年,遭受大风灾害,设备受损暂时停产。停产期间,讲礼村引入招商引资项目力宏粉厂需落地,讲礼村以李某无法继续经营为由,指使村民将李某的厂房设备推倒,私自将土地承包给力宏粉厂使用,力宏粉厂随即于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