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买了一个商铺,形式是反租给开发商10年,已经办理了按揭交了首付,现在开发商已经好几个月每月给我打租金了,问都说没有钱,而银行却不断的在交钱,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我于2002年在海南海口购买了商铺,付了首付剩余按揭十年,当时约定三年内巿场不好开发商回购,但商铺买完后因市场发展不起来我们想让开发商回购但开发商没了踪影无法联系到,直到2013年所购商铺面临拆迁,去海南银行及房产管理处查询居然开发商替我们结清了按揭余款更不可思议的是房产权证己做在开发商名下,面对如此乌龙我
租户单方毁约出走,拒付租金,拒绝注销注册公司。房东应如何维权
租户单方毁约出走,拒付租金,拒绝注销注册公司。房东应如何维权。 提起诉讼手续如何,费用是怎样计算。烦请解答,谢谢
买房时签订的合同是12年12月31日前交房,结果在13年9月份才通知交房,延迟8个多月,开发商不按照合同支付赔偿,沟通未果,到现在也没有拿钥匙,如何维权?是按照那个时间算?
事情描述: 2014年3月25日晚6时左右,正常下班到家,刚踏进家门就发现地板的缝隙冒出水来,立刻打电话报物业,物业工作人员也第一时间来到现场,并关闭了供暖和供水的阀门;并于次日上午10:00至10:30打压,发现地热管路中路漏水,关闭中路分水器阀门。3月27日上午8:30,物业及施工维修方启开地板,刨开地面,发现在地热管
本人去年10月购开发商住房一套,客厅外拐角有一平台,封闭式的,隔壁家厨房窗户开在平台一侧墙壁,在购房合同中注明我拥有平台使用权,并由此多付款2万。现在开使交房了,开发商以房管局认为这会引起纠纷,无法验收为由,要求把平台分割整整一半給隔壁家,并只给我退8千,而且我这一半无采光,如果另一半給隔壁我们客厅的隐
本人去年10月购开发商住房一套,客厅外拐角有一平台,封闭式的,隔壁家厨房窗户开在平台一侧墙壁,在购房合同中注明我拥有平台使用权,并由此多付款2万。现在开使交房了,开发商以房管局认为这会引起纠纷,无法验收为由,要求把平台分割整整一半給隔壁家,并只给我退8千,而且我这一半无采光,如果另一半給隔壁我们客厅的隐
房地产开发商所有的宣传资料和合同明确表示,小区外面15亩的地方为“万象商业广场”,但在所有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该地修一栋28楼的商品房,并将这栋商品房并入了之前的小区,而小区之前的所有楼层均为23、24楼。为此,开发商也将之前宣传的容积率3.11改为了3.2,严重欺骗了消费者。小区业主也多次找开发商协商,并让拿出
简单来说,开发商卖商铺,承诺几年后可回购,结果在快到期时故意注销公司,逃避回购,使业主权益受损。想咨询的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业主应该怎么维权,可以告法人吗?能告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