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岳父是南彩镇南彩村村民,由于生活压力,在我爱人上大学时(2004年),为了凑够学费将村中宅基地和房产变卖给外地到京谋生的农民。我爱人毕业后和我来到广东谋生,家中只剩岳父老人家一人,现在在村委会安排的住处临时居住。我们夫妻在数年的打拼中积攒了8万块钱,想要为父亲赎回当初的房产,好让老人有个栖身之地。经过与买方的协商,对方拒不同意赎回,要赎回就给30万元。我们夫妻无法负担,因此想要诉诸法律。不知道我们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起诉,如果有希望赎回房产,我们需要怎么做?请您给与帮助。
我的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农村老家有一处祖父母的宅基地,是土改时分的,内有七间土房,祖父母于30年前相继去世,我父母法定继承,无房本,只有土改发的土地证,我是独生子,有一子一女,由于要拆迁,我想将房产分割,请律师指教。
本人买了村里的宅基地,村大队收了钱后给予一张收据。若干年后,我口头答应一村民暂时使用该宅基地搭建简易棚做小买卖,但没要租金;去年,该村民自己花钱办了一张宅基地证明,但是该证明上只有政府的章,没有土管局和村大队的章,凭借此“假宅基地”证明,开始在该宅基地上盖住房。该村民还声称曾经买过该宅基地,并把钱给
我爸爸97年过世了,目前我家宅基地证上还是我爸爸的名字,最近妈妈的议建是想把宅基证名字更为我和妹妹的(妈妈已再婚目前在我家)。请问这样可以吗?又如何更为房产证呢?
当年家里欠债,因此将房屋的1/3产权作价卖给乙方协议如下:现甲方有坐落在XXXXX房屋一幢,建筑面积249平方米,房产证号X房第XXXX号。宅基地面积198平方米,X政国用(1998)第XXXX号。经双发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以上土地、房产的三分之一产权作价XX万元出卖给乙方管业使用。现在的问题是,在宅基地上另外还有两幢建筑,无房
您好,我是张家口市下花园区的一个农民,现在我们这里在搞城中村建设,要拆除我们家这一代,但是给的房屋评估价格很低,我想知道这农民的宅基地房屋是否应当有多的赔偿补偿呢,因为我们批扎基地的时候是按照平米花钱买的
我家里一个亲戚是农村户口,当年部队转业后户口落到了另外一个地方的农村,也是农村户口,原来出生地的农村户口没有注销,现在有两个农村户口,他在两地村内都购买了本村的房产,都有宅基地证和规划证,现在要注销一个户口,那么两地的房产如何处理??可以过户给城市户口的亲戚吗
请问父亲的宅基地给了堂叔盖房,但宅基地证是写父亲的名字,但房子是堂叔盖的也是堂叔一家在住,这个房产属
请问父亲的宅基地给了堂叔盖房,但宅基地证是写父亲的名字,但房子是堂叔盖的也是堂叔一家在住,这个房产属谁啊?当时堂叔承诺这个宅基地他先盖,以后有新的宅基地分配时无论是他自己还是他的儿子们谁拿到新宅基地,都将还父亲一座新的宅基地。后来父亲过世了,堂叔和他的儿子们写了份东西给我们,内容大意为以前盖了我家的
2000年左右父母离异,我跟父亲在一个户口,我父亲把房子卖给了别地的拆迁户,由于农民宅基地不能买卖,所以当时合同上写的是长期租赁,然后合同和地契都给了人家…现在父亲去世,我想以无处可住为由申请合同无效,可是我手里什么资料都没有,怎么办?胜诉的可能性大么?是不是需要给买家做一些补偿? 请帮忙详细解答,万分
宅基地是公公和婆婆七几年申请的 ,现在公公已去世, 婆婆是户主 ,我们有分家协议; 房屋是我们自己建的:我爱人自己翻建老房, 又盖了几间。协议房屋归我们 请问我们是否有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