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我2010年4月份预订了一套门面房,原来开发商说的是8月份交工,可到现在还没有完工。目前开发商催着交首付,可我想退房,当时预订时他们只是给了我张1万元订金单,没有任何的约束条款。订房的面积为92.31平米,现在他们讲实测面积多了4.73平米,我想问:能否以面积增大和订房时无约束条款为由要求开发商退房?
拆迁协议书 甲方开发商和乙方陈先生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拆除门面房,实行等额补偿。既:每拆出现有门面房1平方米,由甲方在大约原位置补偿给乙方新建门面房1平方米;二楼住甲方从新建二楼等面积予以补偿乙方;三楼住房从新建三楼等面积补偿。新建一楼门面房超出现有门面房的面积,有乙方按市场价回购。[市场价是指:见
我家住2楼,右边有个露台,是一楼门面房的房顶,那个露台我们一直在用,现在开发商已经把下面门面房出售,
我家住2楼,右边有个露台,是一楼门面房的房顶,那个露台我们一直在用,现在开发商已经把下面门面房出售,并且把房顶写入了合同,归一楼使用,要求我们不能使用,我想知道这合法吗?他可以要求我们不使用吗?他可以开辟上露台的路吗 我家和门面房是一栋楼,我们住房下面也有2间门面房,只是那一间上面没修房子,当时考虑是小区
针对商品房面积差异按商品房合同通用条款规定为3%的界定,但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在另行约定条款中已提前填
针对商品房面积差异按商品房合同通用条款规定为3%的界定,但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在另行约定条款中已提前填好了不利于购房者的相关条款,并且条款不受通用条款中面积补差的3%界定约束,请问开发商此做法是否违法?且签署的合同是不是无效合同?
订房时约定房屋面积100平米,快交房时又说112平米,要求补差价
订房时签订的认购协议面积是100平方米,快交房了,说是房管局估测的面积是112平方米,要求我补出差价。说签订认购合同时是开发商估测的大概面积,那也不能相差这么远啊?至今还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房屋面积应以哪个为准?开发商说交房时房管局还要测量标准面积,到时再多退少补。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石家庄创世纪房地产下的凯旋城,以2009年持续半个月的大雪为由将2010年6月31、8月31日的交房日期以不可抗力延期到11月31日,赔偿他们定的是所交房款每天万分之一计算。而且在现在手续不全只有土地使用证、规化证、施工许可证,规化证上写的是办公楼而不是住宅,这个在以后费用中和住宅有哪些不同的? 问题补充:关于凯旋
开发商先前订《合同》时谢二套房他们可以办按揭,现在告知我不能办,要求我首应付50%,利息按1.1倍
我买二套房。先前开发商和我订《合同》时说他有办法为我办按揭,所以当时的合同就首付30%订的,可是现在开发商又要求我首付50%,利息按银行基准的1.1倍计算,我认为不妥,开发商有责任,因为当时国家政策已出台了限制二套房的贷款,开发商说他有办法,所以我们才购买,双方争议,现在不知怎么办请帮助。
我购买的商品房于今年6月交房,我于8月底装修后入住,20多天后发现餐厅墙角渗水,是隐蔽的冷热水管质量有问题,请问该怎么办,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吗?
尊敬的律师先生:我购买的一处商住楼开发商在销售的时候就将走道共用面积(层高4.99米下面2.5米走道上面是赠送面积)成诺赠送给部分房型的业主其中也包括我的房型今年9月28号交房时说过道不送了后来业主共同要求下送过道面积并且费用大家出以后施工时说我们的房型没有赠送面积我就带着房型图(宣传单)去找物业说这事他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