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出嫁女,但户口没有迁出,并且儿子的户口也随我,我和儿子在男方没上户也没有土地,现在我们村里的部分土地被征收了,村里规定每户人家的剩余土地人均不足3分的,家里60岁以上老人每月可领取180元的补助,我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哥哥离异有一女,弟弟未婚,还有父母,加上我和儿子共是7个人,因我们兄妹都常年在外,所以一直没分家,剩余土地大概是1.7亩多,若按7人算人均就不足3分地,可村里干部说我是出嫁女,我和我儿子不能算数,这样就导致我父母领不到补助款,请问村干部的做法合理吗?若不合理我该如何维权?
我是浙江省温岭市的村民,出嫁后户口没迁,(因我老公是非农村户口)村里的所有村民的农村医疗保险费都是集本付的,可我的要我自己付,原因是我已出嫁,但是每年两次的妇女B超检查却要我参加。请问村里的做法合法吗?他们不给我上医保,我是否有权拒绝B超检查?
老师您好! 现有一疑问向您咨询: 我本人是杨凌人农村户口,现在已经结婚4年,丈夫大学毕业在西安上班,属集体户口,因此,一直未将户口迁出,现在我们那里进行城中村改造,土地被征用,我做为家中的养女,父亲一直偏向两个儿子,告诉我这次拆迁安置,我作为出嫁女,是没有权利享受土地补偿费和拆迁安置房的,但就我了解
已迁出大学生农业户口、毕业后又迁回成了非农业户口,试问能不能享受村民的安置条件及分配,问题是村干部只给分配钱不给安置房,合法吗
你好,我娘家那边现在新农村改造分配房子,我是已出嫁了,因为是教师户籍已经农转非户口迁走,但单位又没分房屋,请问我能分得房子吗?都不能分得房子,请问他们的规定合法吗,我有权分得房子吗?
我是出嫁女,户口一直在娘家,娘家拆迁,请问能得到跟其他村民的同等待遇么
我这边浙江农村,娘家可能要拆迁,可是村里说我出嫁了,没有享受的权利,可是附近的区域跟我一样情况的都能得到相应补偿,凭什么我们村里没有,我能争取到么
我和前妻在婚姻期间,宅基地使用申请表上有我前妻的名字,离婚后,前妻户口迁出。房子是我父母早年建造的,后来国家对农村实行统一发放土地证,而进行统计宅基地现有人口和面积,故产生了宅基地使用申请表上有她的名字,现在房子动迁,她认定房子是她当初申请建造,她不是动迁安置对象,现在要求分割动迁房,可以吗?
结婚婚后,女方户口未迁出出,是否还享有当地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
我更我老婆结了婚,考虑到娘家的条件不好,没有迁走我老婆的户口,那我老婆是否还享有当地的土地使用权,村上说,已婚女子的土地要收回,我们是否有权拒接这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