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之间工作调动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计算经济补偿时本企业工作年限如何确定?
我于1989年大学毕业分配到南方一家国企工作,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9年北方一家央企通过发商调函给该国有企业,工作调动到央企。现在,公司和我准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在计算经济补偿时本企业工作年限的确定上出现争议。即原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是否计入计算补偿金。
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10年,从2003年到2012年,在2010年的时候因个人要考试复习,主动辞职,办理了辞职手续。三个月后考试完成,又回到这家公司工作,现在公司要辞退我,还在合同期限内,想问的是:公司要给我经济补偿,这个工作年限是从2003年开始算,还是从第二次入职的2010年开始算起,因为新的劳动合同法上并没有写
您好律师,我是1983年底到1990年期间在当时的北京市市政三公司下属三产参加工作;1991年初被判刑1年半而离开该单位;1997年由于工作原因需要调个人档案,我到该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可市政三公司下属三产已经解散了,档案无从查找,这期间我也多次到市政三公司查询也无结果;到2012年北京市市政三公司已变更为股份制公司,我
某员工在本单位工作五年后,由于单位减员,离开本单位3年后又回本单位工作,但于两年后单位才与其签订合同,请问其用于计算年休假的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工作在深圳从2001年开始的,社保是从2004年开始的。2009年因工作地点变动,劳动关系与深圳工公司结束,同一公司的苏州公司开始至今,年休假应该按多少天计算? 补充一下:累计工作年限与同买社保有关系吗?
我是2012年7月30号在一家公司实习,2013年4月1号转为在编实习生,除了不上社保以外其他全和正式员工一样,2013年7月2号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现在遇到工作年限的问题,我的工作时限到底应该从那个日起开始算起?如果明年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假,那个工作满一年应该是从什么日起开始算起?
原先在A公司工作,后离职到B公司工作,几年后B公司又被A公司收购,与A成为同一集团下的关联公司, 后因公司战略整和,B与A合并,所有留任人员转入A公司.请问这种情况下原先在A公司的工龄是否有效? 若有效希望得到详细的解说? 司法解释(四)中的第五条的(五)其他合理情形--是什么样的情况? B企业是A企业原股东之一股份被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