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下,公司让我等通知上班,两天后又让我写辞职报告后就不让我上班了,10天后以我没交接工作为由拒发工资,我去多次交接,公司都说我没交接完成,拒发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已做了交接工作,但没有老板签名,现在老板以我没有完成工作为由,不承认我交接了工作不给我发工资?
2011年1月我已做好了交接工作,现在老板以我2010年11月和12月工作没有做完不承认我交接为由而拒付我工资,交接单上有我和下一个任职的人员的签名,但没有老板的签名,请问我没有做完11月和12月的工作,老板是不是有权不给我发工资?
本人已用邮件形式提前30天提出辞职申请。今天到期,今天同时是公司一向发工资的日期。但公司却以工作上没有交接清楚为由不发本人上月工资。请问我可以怎么办?
我是3月21日交接,有书面交接单子,公司让我再进一步交接,因我目前已经上班,没时间继续交接,原公司还发函限期让去单位,并以我交接工作未完成为由,扣发3月份工资。 鉴于当天交接时,已经到下班时间,我只拿到了交接单,没有拿到离职证明和办理相关手续,单位答应帮我往上走手续,如果我要是申请仲裁,会不会因为这项未
对方时有拖欠工资的情况,我已经自动离职,且未缴纳社保,技术交接时,对方以当前无人可交接为由要求我完成
对方时有拖欠工资的情况,我已经自动离职,在2天前又递交了正式离职申请 对方从未缴纳过社保,技术交接时, 对方以当前无人可交接为由要求我完成一个新的系统的接口开发工作 如不完成则威胁起诉我赔偿全部损失,这合理么?
我们从今年年初从学校走去这个企业,到现在也快一年了,当初说三个月为实习期,过了以后考核过关就转正,转正以后正式工资每月在两千五(扣除五险一金)以上。当初实习工资是一千,我们2月底入厂,可是9月份才签用工合同,签了合同我们就算是正式员工了,可是我们拿到的工资还是一千五左右,(扣除五险一金,)每个月都说‘
公司领导未告知原因就减少发放1月份的工资,并未在12月,1月告知我,我一直认为是原工资在为公司工作,我是否能根据公司的欺骗行为进行维权?我如何做较好?公司违反的是什么法律法规?
是这样的,我上一家保险经纪公司,去年12月我提出离职,交接了一天之后就走了。因为身体不适,请了病假,没有完成交接一个月。但是我把我所有的工作交接清单都给领导了。那个公司是两口子开的,就我一个员工,那个领导非要等到再招来一个人,交接完才让我走。所以我肯定等不了,他们也不给我办离职手续。现在扣着我的保险从
我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三月初提交离职报告,公司要求我四月底方能离开,并且扣除年假期间的补贴,饭贴,及保险押金500,请问老师公司这样做是否算违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