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于08年5月订婚,09年的1月登记结婚,但是在09年8月的时候我得知她在外面有婚外情,而且她筒那个第三者是从订婚后一直到8月我知道这个事情,其间,09年的4月至8月我们是没有生活在一起的,她为了能和那个人鬼混,硬要出去工作,此事已有证据在手(她在事情败露后写下的保证书),她请求我原谅她,在原谅她回来后,没
婚外情分手后.女方怀恨在心.将与男方交往期间的暧昧短信来往录音和亲热录像证据寄给他妻子和他单位领导.说他有婚外恋.揭露男方.请问:1.男方是否有权因她的揭露行为侵犯隐私和名誉要求她赔偿 2.男方的妻子若与之离婚.她可否告她第三者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我一个人开了个店,遇到了一个对我很好的男人,比老公对我好,现在我想离婚,请问我可以要求小孩的抚养权么?宝宝21个月多点。老公的工资只有1500左右,最多的时候不超过2000,是南京市的户口,父母是退休职工。我自己的女装店虽然不大,每个月也有3000左右的收入,除去房租每月也有2000多,我父母是南京溧水县人,属于县城
我也是没有办法了,因为工作关系,认识了现在的男人,这个男人有家庭,我们因为工作配合很默契,所以彼此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后来因为一次出差,他向我坦白了内心的想法,因为这层纸被他捅破了,我的心也很难平静,以致于我和相恋了8年的男朋友提出分手,分手后,我们就真的成了情人关系,现在我怀孕了,我不知道应该
我也是没有办法了,因为工作关系,认识了现在的男人,这个男人有家庭,我们因为工作配合很默契,所以彼此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后来因为一次出差,他向我坦白了内心的想法,因为这层纸被他捅破了,我的心也很难平静,以致于我和相恋了8年的男朋友提出分手,分手后,我们就真的成了情人关系,现在我怀孕了,我不知道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