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的房子,合同上写的是08年10月16日交房,如逾期,从第91天开始开发商应向我们交付违约金,这样我算应该是从09年1月17日向我们支付违约金。开发商实际是09年6月交的房,之后我们不断的向开发商索要违约金,他们一直说还没算出来,最后协商09年的取暖费从违约金中扣除,直到现在,他们才算出来,却给算到3月10号,比实际交房日期提前80天,我们业主想联合起诉开发商,却被威胁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请名师指点。
法院会在被执行人(公司)超过执行时效的时间基础上开始计算逾期利息给申请执行人吗?每天万分之四吗?
我需要知道的是大概的总金额=12000(仲裁书上说的是:现金给付)+多少逾期利息给申请执行人? 现被执行人有6个月没履行义务(在收到法院的强制执行书后) 2.申请执行人没有在申请执行书上注明逾期利息共多少金额,因为其不知道被执行人(公司)是什么时候才给付?
06欠公司货款,但货款一直在市场上未收回,请问如果公司真要起诉,有没有过诉讼时效期呢?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又怎么办? 那张条子上写的是,货款在市场未收回,我们只是负责收款人,像这种情况公司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呢? 另外,我们有一客户在地震灾区,欠我们二万多货款,他一直说收不回,也不给我们出具欠条等
您好,A与B两个公司。B欠A的钱 合同约定于2004年全部还清。可是现在还没有还清。另外合同中还约定:等B把欠A的本金和利息全部还清后合同解除。我想问的是:这样的案例诉讼实效的起止日期应该怎样计算呢。是否还是2年呢?
我和别人签了一份宅基地买卖合同,有人说是无效合同,请问如果我起诉合同无效要回房款的话,我的诉讼实效是多长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谢谢
甲出售水果给乙,双方约定,乙收到货后1个月内向甲付6万。乙于2005年9月5日收到货,但1个月后没有付款,2005年12月30日甲要求乙还款,乙因资金紧张,答应过10天还款,同时在欠条上写明还款日期并签字。2007年6月20日甲成植物人,2007年11月30日确定丙担任甲的监护人.2008年4月30日丙清理甲的财产时发现尚有乙的欠款没有追回
问题: 我老公是2009.1被公交汽车撞伤的,交警认定公交方面全责,理赔也没有太多的纠纷,对方打了欠条分别是2009.9.19前给一部分,2009.10.19钱给剩下的部分,可是到现在仅仅给了一点点,打电话催要,总是找理由,我们该怎么办呢,需要起诉么?谢谢您的指点! 律师回答: 如果对方拖着不给,你就要考虑起诉的事情了,欠
杨老师:您好! 有个事情麻烦您抽出点宝贵时间帮我做个解答,就是在2007年10月份的时候有个朋友让我帮他忙,从信用社以我的名义贷点款给他做经营资金,因为从小玩的比较好,就答应了,他找了担保人,贷了4.5万元钱借给他之后,他在之前说的是4万当时也就打了个4万的借条,之后我多次催他问他那笔钱可还了,他一直都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