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业军人59年参军,78年转业到乡政府(当时称公社)工作,部队给的安家费转给乡财政,乡政府按当时规定安排住房3间,厨房1间,没办房产证。现在乡政府要拆迁,乡政府以该房是公房为由一不安排住房,二不给拆迁补偿,请问: 1、乡政府应该返还安家费吗?怎样返还。 2、如不返还安家费是不是应该给拆迁安置费或者安排住房。 PS:安家费当时只有几千元,不过当时可以盖几间房,按原价返还没有意义,当时是计划经济,当时的政策是安家费要给转业单位,由单位给安排住房,由于没有房改,一直是公房
最高法院88年有关民事条例只说复员费和转业费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没说部队安家费,哪位高手知道?在此感谢 关键是需要一些相关文件和一些法律规定作为证据
我有一处房产面积只有18.91平方,是父母很多年前赠与我的,是个公房,有产权证名字也是我的。如今要拆迁的话,请问我可以享受到最低45个平方的优惠补助条件吗?
罗某,男,66岁,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家有五个儿女,几乎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现在为了配合政府的拆迁,原住的房子已被拆。现罗某希望能向政府申请建房补助,但如何书写申请书?
我外公是南昌铁路局的一名铁路职工,其单位分配给他一套公有住房(有住房证未房改和购下),我从小一直与外公、外婆三人共同生活(1971年至今),外公1998年过世后外婆由其儿子领回家赡养至终,我一直居住在此套公有住房内,房租费由铁路房管所收取,近来南昌铁路局为改善铁路职工家属的住房条件准备把铁路家属区拆建成经济
我家有100米的商店和82平方米的住房能给多少平方米的商服和多少平方米的住宅楼,另外我们这的开发商五证不全还顾佣一些社会上的人来跟我们谈,谈不妥晚间就砸玻璃,已经砸了三十多家,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报案吧也是不了了之,我们这些既无权又无人还没有钱的平民百姓过得真不容易,我们的要求并不高,只求他们合情合理合法,按政策
枣庄市台庄区万西村因修运河大桥,征用土地,由区拆迁办负责,2.8米以上的瓦房才300一平方,2.8以下2米以上的空心砖扒板放才240一平方,这还是按08新政的陪法,我们不同意政府强制拆迁。我请各位律师帮帮忙,他们的赔偿标准是不是不符合实际,我们如何能够知道具体的赔偿标准,政府强制拆迁又赔偿过低的话,我们怎么才能维
已购公房拆迁,说车棚道路老年人活动室等是企业为大家创建的设施,房主们没交纳过物业费,所以不能要求补偿,补偿也只能给物业公司,如何主张权利。谢谢回复。
我是湖南株洲人,我家三口人都是农村户口,现在住房将被征收,我儿子才1岁多,已办理独生子女证书,请问政府有没有关于对独生子女拆迁补助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