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1996年的时候,本人将房产证交给一个朋友,让他给稍回家,结果是在我不知情,没有本人签字的情况下给拿去贷款了,现在怎样才能拿回我的房产证?
婚前男方按揭并首付了部分房款,但全款是婚后数年还清的,因男方有时候使用家暴,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并承诺房产证填加女方名字,请问这样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另外男方保证以后不再实施家暴,请问什么样的方式才真正具有约束力?
请问: 1.房屋抵押,先在法院立案,可以绕过配偶进行抵押,是怎么回事? 2.配偶不知情的话,这样做合法吗? 3.配偶不知情,共有房产已被另一方立案抵押,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跟买方签了合同卖房,但是就签一份给了买家,自己没有留一份合同。字已经签了,但是现在买家毁约没交清尾款,现在想吞了我的房子,我该怎么办,房契什么都在我,但是合约就只有对方有。这份合约还有法律效应吗?
父亲生前的房产,母亲要过户给儿子,女儿不同意,要等母亲百年以后再说,现母亲要起诉,法院是否受理,受理的话如何判? 女儿就是坚决不同意过户,想保持现状,担心一旦房产过户给儿子,儿子就不管母亲了,因为就一套房产,以后甚至母亲无处安身,法院如何判?
在中介看上一套二手房,但房产证上有其母亲的名字,其母亲已经去世,有两个哥哥,她母亲和她父亲是早年离婚的,也已经去世,她和她老公也已经离婚有一个儿子,现在要买这套房子应该需要什么手续?要注意什么? 中介说让她先做个遗产继承,再做个财产分割,除了这些还需要什么?
因我年小时候父亲过世,留下一处房产,后来成年的时候,家里办房产证是办了我妈妈,我姐姐还有我三个名字。但是现在我出嫁,我老公这边要买房子,可是我听说如果买房这也算第二套房产,需要首付60%,请问有什么办法,使要买的这套房子作为第一套房子,首付变成第一套房子规则的30%呢?
我在惠州,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产分配的问题。我和女朋友准备结婚领证
我在惠州,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产分配的问题。我和女朋友准备结婚领证,现打算买房,如果是婚前我父母出首付,房子写女友名字由女友公积金按揭供房。如果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请母亲生一儿一女,母亲要把父亲生前的房产进行遗产分割,母亲把她自己的六分之四赠送给儿子,女儿的六分之一折价给女儿,然后把房产过户给儿子,女儿坚决不同意分割过户,因为担心一旦房产过户给儿子,儿子就有可能不管母亲了,甚至以后母亲无处安身,要等母亲百年以后再说,可是母亲非要这样做,说要不同意分割过户就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