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产权人是妈妈,动迁核定人数是本人,本人妻子及女儿,爸妈,还有外甥共六人,现在分配两套房子还有八十万,请问这些应该如何分配?只给本人一套房子是否合理?
我住上海卢湾建国路淡水路,现在要拆房,我住的是公房,一共住了六个人,有房票本,承租人是我奶奶,两个户口两个户主,分别是我奶奶和我爸爸,我们一家三口住的是个小房间,二十平米不到,奶奶和两个叔叔住另一间大房间,五十多平米,现在我们这里按面积拆迁,拆迁款估计为250w.现在小叔叔提出给老人二十万剩下的三个兄弟
由于动迁房是私房,1至3楼共有居住地户口8人。 现情况是父母由于男方婚外恋导致感情破裂,且分居已经4年(但仍没办理离婚手续);所居住房屋户口有我及父母共3人,户主为我父亲;房屋经评估机构评估价值约150万RMB。 现向各位资深律师资讯,这笔钱按法律应该怎么分,如果发生矛盾相关的民事起诉程序该如何处理,并需
我看中了一套动迁房,房产证有的,但是要过5年后过户,我想问一下,如果我委托律师帮我公证的话,5年后,如果卖家后悔卖了或返回现在说话的价格的话,我委托律师的合同,能受到法律保护吗?
我父母有一套房子,3室一厅。房主是我父亲。后来因为我没有房子,就和媳妇还有女儿回家住,房租等水电瓦斯都是一人拿一半,有几年暖气费是我单位给拿的。现在动迁了。动迁款是100万。我父母应不应该给我钱,给我多钱?
我在台州路桥一个小厂打工,我和老板工价有矛盾,我没有签合同,干了快3个月了,冬天工作要吃力些.但他不加价,我只好不干,他就说不拿工资........我该如何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勒,请求帮助,
毕律师您好:我是一个来京务工的青年,于09年2月份进入一家私营类咨询,从事单位所有的资格认证的工作。进入公司的时候老总就保证做出的业绩款项一到就发提成。款项提成百分之十或二十个点。09年业绩突出为公司拿下了306000元的业务量。但是老总说是特殊业务明年证书出来之后才能给提成,于是就等到今年.9月份证书出来之后
我买了一套2手房 因为卖方当时房子还在按揭,我们付完全款把那个卖方赎楼办理一手房产证。当时卖方就是公证处做了公证委托一个人代理他们卖房并过户,现在已经可以办理房产证了,但是卖方的委托人却和我们说由于卖方没有给钱他办证,所以他们没有办法垫钱办理。我们多次电话通知卖方有电话录音为证,卖方说已经委托他人办理
我现在住的是06年建成的动迁房09年6月份拿的产证,产证上现在只有我爱人的名字,我和孩子都想写上去,还想问一下我哥的名字能写上去吗?需要什么费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