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1952年出资在农村自建了一套住房,建设住房时,父亲的弟弟一直在外打工,未出一分钱建设这个房子,1962年叔叔一家借住在我父亲这套住房中,因为父亲一直在外打工,未回农村居住,1992年房产权登记时,我叔叔的老婆私自将房产登记在她的名下,当时的村里登记的依据是:谁居住就登记谁的名字。父亲在世时,到农村去找到村里当时知道房子建造的10多名证人证明了此房产是他个人名义建造,并立下字据证明。也留下遗嘱:此房产由叔叔的儿子和我共同继承。 现今,此处房产将要拆迁,村里划分归属,因村里大队知道这个房产是我父亲建造,通知了我和叔叔的儿子,叫我们协商解决房产归属。叔叔的儿子要求此房产全部由他继承,因为房产证上是他母亲的名字。堂叔一家未出过一分钱建造这个房子,仅仅是因为他们一直居住在此房中,就将房产霸占为己有,请问我能有这个房产的一半继承权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请大家帮忙解决一下,给点建议,谢谢!
我们家是农村的,想在院子里扩建几间平房,请问需要变更房屋所有权证吗,如果需要的话,是在建房前办理还是
我们家是农村的,想在院子里扩建几间平房,请问需要变更房屋所有权证吗,如果需要的话,是在建房前办理还是在建房后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和准备资料
本人农村老家旧宅拆除重建,现拆除完毕准备重建时,邻居A某说我家原居室占用到他家的土地,强迫我们后退几米,让出他家的土地。为此双方引起严重纠纷。关于这块地的归属问题现谁也说不清,请问法律上对此是如何规定的?我应该采用哪些途径维护的我合法权益?
现在是非农村户口了,如何确认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我家是农村,家中有父母及兄弟共四人,我家93年的宅基地证上是我们四人的名字。后来我因工作原因将户口迁出,我们兄弟俩都已结婚生子,兄弟在农村单独立户。但是房屋只有一处,一家人都住在一起。现在农村在办理土地确权登记,要重新发证,请问该如何确定我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及份额呢?
我是屋主,在老家农村申请了一块地建房,找了一个同村相熟的兄弟帮忙施工(相当于包工头),包工头请了两个工人。包工头无资质,屋主与包工头双方只是口头协议,并无签订任何合同。包工头与两个工人亦未签任何劳务合同。1月中旬的时候,包工头和两个工人在2楼外围贴外墙砖时,由于外围搭的棚架绳带日久断裂,无法承受3人重
父亲在世时给我买了一块村里的宅基地,让我自己建房,老人在世其他继承人(哥,弟)对此并未提出异议,因条件有限,我房目前尚未建完,所以没办房证。现老人去世,在分遗产时,他们却以地是家父买的为名说房子应按“房随地走”的原则也属于遗产要分割。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