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控告书 编 号:X20130001498 提交时间:2013-11-29 12:41:42 允许公开 事 发 地: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双涧镇双涧村孙庄村民组 内 容: 本人姓名孙敬涛,家住安徽省蒙城县双涧镇双涧村孙庄村民组。就双涧镇2010年征用孙庄村民组土地时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多次向镇 村两级领导反映征地期间个别村民,多占,多用土地,侵占集体卖地所得钱款不合理现象,镇村两级政府领导不予处理。一拖就是几年,其背后有无见不到人的事情,试问镇村干部当的是人民的官,还是个别人的官,不然为什么一拖再拖,被逼无奈才叫我儿子孙盼盼上访省信访局,信访局两次传真到镇村两级政府,村书记下来就是问了问后,如石沉大海,不予处理。我们恳请上级领导予以重视,若无法解决,我们将把此事上访北京,相信我们的国家总会有能讲理的地方。 孙敬涛 回复: 你反映的问题已按有关规定于2013年12月3日转送至亳州市信访局处理,请等待转送单位的办理结果。同时感谢你对网上信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你反映的问题已按有关规定于2013年12月4日转送至蒙城县处理,请等待转送单位的办理结果。同时感谢你对网上信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关于孙盼盼来信事项的网上回复 孙盼盼: 你反映的信访问题,双涧镇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经查,2011年双涧镇双涧村开展新农村规划建设,土地被镇政府征用,土地补偿标准为每亩2.9万元,经镇村两级认真调查并丈量: 1、席中奎,双涧村孙庄群众,多耕种0.9亩集体地,土地补偿费2.61万元在本户粮补卡上。孙国彬(小名孙黑),双涧村孙庄群众,多耕种4.7亩集体地,土地补偿费13.63万元在本户粮补卡上。 2、孙波,双涧村孙庄村民组组长,多占0.364亩集体地,位于派出所对面307线南,已下好房基。孙敬峰(小名孙新朝),多占0.72亩集体地,位于派出所东面307线北,现已建房。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经过镇村及该村民组群众共同商讨,形成以下意见:多占的房基以经济方式找补,多占有的土地补偿费退出来由孙庄群众均分。 你如不服本答复意见,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可在接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本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查。 双涧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4日 2014年2月8日 信访人的评价:不满意
亲爱的徐律师您好,我家里房屋情况是这样子的:我家房屋由于修建梅子璐(现江城大道墨水湖北路那一段)拆迁,而我家是两户都算60平米拆迁,但由于补偿房屋不能按两户补偿120平米给予我家,于是由村子领导出面要求我家将两户补偿面积卖给拆迁办,再去购置我村另外一户130平米的房屋,并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书,《还建安置补偿
律师你好: 2000年因为要整改线路,增安变压器一台需要地基一块。有村委会和电力部门经过调查,认定我家老宅基地地理位置合适。经双方定成协议: 由村委会重新给我批一块宅基地。现在我准备建房,可土地所说我的这一块地是基本农田,阻止我盖房。我现在该怎么办啊??
你好!我在自建两层一户型的房子、申请安装自来水、开户费用1000元、自来水公司的人过来勘查以后说水表要装在距离我房子20多米的地方(就是巷口)、如果需要装在房子旁边、水表前的所有费用要我们用户负责、请问这样的服务是否符合规范?(还有我咨询了左右邻居都说水表前公用部分是自来水公司负责的、不是用户买单)
我家在农村路边建房,手续全部齐全才开始盖的,马上封顶了,可现在国土办来人说,在马路边盖房必须要有门面房,要不修门面房,就别盖了。请问,国家有规定在马路边建房就必须要修一间门面房吗?还有,房子本来就只有两间的宽度!而且还给我说是新农村规划,这理由太牵强了,新农村规划都是统一外观。这个是不是在为难我家呢
我的房产是今天刚还建的,武汉市汉阳区城中村还建房,交房后我已精装修完毕,在工程验收时,就发现客厅6米墙面出现空鼓,和多处2米以上的裂缝。我找到了城中村办公室,物业,承建商,这些部门都承认房子有质量问题,由承建商负责赔偿,经多次协商,承建商只愿意维修,不愿承担责任,不愿赔偿损坏我的装修费用。请问律师,我
同一块地分成两家人建,各下各的基础,但是墙贴强的基础靠在一起,其中一家人加建了一层,另外一家人拆除重建了,后来下了桩柱基础,如果另外一家人重建,加建的那个人的房子开裂了,与另一户人有责任吗?
我是荆州市沙市区关沮乡白水村居民,这里现在属于沙北新区开发区,近年来市政府已经规划做为新区,政府规定不准建房。这些年陆陆续续有家庭还是在建房子。而我家住的是鱼棚子,我今年大学毕业工作一年,26岁,现在涉及建房结婚问题,请问对于像我这种情况,有相关照顾政策吗?
我家在农村路边建房,手续全部齐全才开始盖的,马上封顶了,可现在国土办来人说,在马路边盖房必须要有门面房,要不修门面房,就别盖了。请问,国家有规定在马路边建房就必须要修一间门面房吗?而且现在房子已经封顶,还要让我拆个墙出来,当门面用,要不后面的房产证就别想办了!盖房子的时候国土局,规划局都没有给我说,
刘振海律师,你好! 打扰你了。我是江西修水的。咨询你1个农村建房的问题
刘振海律师,你好! 打扰你了。我是江西修水的。咨询你1个农村建房的问题。黄某是修水茶厂的退休职工,老家是农村的,父母是农民。老家的房子是父母留下的。现黄某在老屋子附近占用其它村民的责任地强行建房。并且在组、村、镇、县未办理任何建房手续,县土管局来拆(执法)了1次。黄某就同县土管局、镇政府打起了行
我家南边有一条4米的道路(也叫巷口),路南边那家现在盖房子,要走这条路出入,(以前他们都是走他家南边的路,现在要走北面;我们那边现有的房子都是朝南开门,我们可以不叫他朝北开门吗?)其二,他盖房子要在第三层出挑梁子(就是有一部分要伸出到路上,我可以要求他不出吗?)这条路也不在我家土地使用证上。应该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