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4月12日辞职,本来开开心心的,但就在今天5月2日和公司另一员工发生争吵 老板把我开除了 说不给我接工资 我该怎么办?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在3月18号进入一家公司,底薪1500.没有签劳动合同,是做业务的,要经常出去跑,车费和用餐都没补贴,我因为家里住得远,迟到了几次,一次也就几分钟,公司却因这个理由将我辞退了。我一共上了32天的班,当时辞退时,老板发了我13天的钱,应该是600多 老板却只发了400 说是迟到扣了工资。剩下的19天的工
怎么看待员工工资扣除百分之20老板是违法吗,劳动局不管我们工人该怎么办
是这样的,本人在一家私人老板的工厂上班,上了35天班,因为自己有点事就提出了辞工但是老板说辞工要扣除百分之20工资我就不答应,我就叫劳动局的人来处理这件事,可是劳动局的人不管说是我的错还凶我,我14号辞工然后叫我15号来拿工资,可是15号去他故意刁难我叫我28号来拿工资,我这真的没办法了,他们有钱有势我一个打工
我在4月8号在一家私人喇叭厂上班,但是后来五一有事再加上厂里天天加班想要要辞工,我20号给厂长说我月底做完不做了,等到月底老板不结工资,说要6月10号结工资,要压40天,让他给我一个考勤表他也不给,进去也没签合同,我该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