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早年离异,一年前交往了一男友,一直在家无业。春节前一直让我借钱给他做生意,我没同意。前天我坐火车出差,他提出开车送我去车站(车是我的,他在我家无任何财产)我便同意。等我上车后,听家里人说他把行李、笔记本开车全部带走,手机也关机了。晚上出差办完事连夜赶回,第二天联系上他,他说外出找工作去了,电话说
我朋友在安徽芜湖在别人的银行卡里私自取了了2000元,是被判刑还是拘留, 如果当事人撤诉,会不会判刑,或者判多长时间,
网购手机一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联系卖家,卖家叫我快递过去给他保修,他事实签收以后,却告诉我没有收到这个包裹,不肯返还给我,这构成什么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