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和隔壁本来是共用一个墙垛,当时还签过一个协议来证明这个墙垛是共有的。两年前我家拆了老房子建新房时隔壁家还不准备重新砌。所以我家就把那个共垛留了下来,现在隔壁的那家拆老房子建新房了。请问他有侵害我的权益吗?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房屋只有购房合同、无质量合格证、无预售证,现已入住,房顶掉落并出现裂纹,找开发商,开发商不理会。 请问维权是否能把开发商、建委、房产局同时列为被告?
今天下午,一辆大货车冲到我家墙上,是空车。现在被撞的墙面已经塌了,导致房屋主梁悬空,目前有木头撑着。估计已经成为危房了,但还没有鉴定,现在我该怎么办啊,我们小市民,上面又没有关系。现在怎么办。 交通事故
卖家的房产证在买家手里,因为种种原因未过户,但买家已付清交易房款。现在卖家要毁约。想要回房子,双方之间签订过协议,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谁能拥有房屋归属权,买家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在河西区购置一套2手房,现在已经办理完贷款过户等手续。剩余1万元押金在交房时给付。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4月15日,因为承诺留下部分家具所以时间定于4月15日(办理完过户手续是在3月下旬),但现在因为卖方把承诺的留下的家具全部搬走(为在合同中注明)。我拒绝给付1万元押金。这种情况如果走诉讼程序谁能胜诉呢?
律师,您好!我买了个单位的二手房,使用年限已经超过30年,产权面积只有55.78,但是后面有两间房是没有产权的,属于整栋业主于约10年前统一加建的房子,签订合同时理所应当的认为是整套房屋,所以卖房合同上写的多少栋多少号登记面积为55.78平方的房屋,没有特别注明后面两间房一起出让给我,(补充:后面加建的两间房与有产权面积
现在这方面的纠纷太多,律师解说都很空洞。我也看见很多这样的案例,最后大打出手,打得头破血流的比比皆是。大体情况是相邻方房屋一方先修建且出屋檐,另一方后靠墙后建。矛盾凸显,后建方要锯掉前者的屋檐。因为一般双方都有土地使用证。对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来说基本上都是土地转让购置的,譬如说从破产的企业单位买来的。
父亲在世时给我买了一块村里的宅基地,让我自己建房,老人在世其他继承人(哥,弟)对此并未提出异议,因条件有限,我房目前尚未建完,所以没办房证。现老人去世,在分遗产时,他们却以地是家父买的为名说房子应按“房随地走”的原则也属于遗产要分割。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我家是住在农村胡同的第一家,房子翻的盖的时候,在我们胡同最里边有一家人来闹事非说我家有40厘米是他家的,可是我家在这住了二十多年了,但是当时盖房,我在外地出差,他们来闹事不叫盖房子,我把嫌麻烦就在大队写了一个字据说是他家的、、1 现在要拆迁!我想咨询一下怎么办,我家明明一直在这,难道真的钱要给他家那块
我方与A签署了房屋转让合同,将潍坊市某房屋过户给A。 A未经我方同意,在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将房屋落在了A的姐姐B的名下。期间房屋的土地证下发,土地证上是我方的姓名。现B作为原告起诉我方与A,认为我方一直拖延土地证过户手续,要求办理土地证过户。(A与B为亲姐弟,B虽为被告,但双方均针对我方) 现我方主张:
由于修缮房屋,而承揽方多收了定作方的钱,现在定作方要求承揽方予以退还多收的钱,而承揽方不肯退,双方在争执过程中,定作人打了承揽人一巴掌,于是承揽人报案到公安局,说定作人打人,要求予以去医院拍片子,现在定作人也出钱给承揽人去拍了片子。请问,承揽人对于修缮房屋多收定作人的钱,能否要回,还有承揽人拍片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