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一家p2p公司做理财顾问渠道,去年的时候因为一些原因被公司辞退转为编外(也就是没有底薪了)只是签署了一份居间协议,只拿提成,把理财产品分销给别的公司同行分销,公司投向本来说是要和银行联合去贷款的,和银行的理财产品名称也有改动,后来慢慢了解,可能是去按照担保公司的模式去放贷,这种理财算不算是非法集资,
我们公司内部发行基金,年息10%,强行要求员工都要购买,但前期购买的人员并没有给予任何收款的凭证,仅仅是将钱交到财务部,说以后统一费收据。请问企业的这种做法是否属于非法集资?我们上交的钱是否受法律保护?另外说一句,我们老板好像已经移民了
俺市有家企业被市政府定为非法集资企业,但没有立案,定为政府帮扶企业。但企业私下偷偷转移其资产,将其房产过户给其他人,这属违法吗?
我身边有人有比较多的闲置资金,我想使用支付宝的理财业务,帮他们赚取一定的收益,我个人也可以赚取理财收益的差价,客户的收益肯定比银行同期的高,且能保证本金和利息。当然,吸收更多的人的存款,自然能获得较大的收益,顺便想注册理财服务机构,这种情况算非法集资吗?可以注册理财服务机构或者公司吗?需要哪些手续?
今年乡政府要求我门村搭建养殖棚,养殖棚搭建还以后政府要求每家出一万元给一个老板搞养殖,说每年分红四千元,五年后退换本钱。请问这样做是不是属于非法集资啊?
我是被朋友约到桂林市,从事阳光连锁销售的,他们讲:这是国家侧面扶持的行业,我现在有所疑问,请问:这到底是不是合法的呀?
我之前在一家p2p公司做理财顾问渠道,去年的时候因为一些原因被公司辞退转为编外(也就是没有底薪了)只是签署了一份居间协议,只拿提成,把理财产品分销给别的公司同行分销,现在已经做了快3000多万的理财产品,公司的产品可能并不是投向于项目本身所说的项目,而是投资于别的(有一部分是担保公司的贷款)项目,公司规模
我之前在一家p2p公司做理财顾问渠道,去年的时候因为一些原因被公司辞退转为编外(也就是没有底薪了)只是签署了一份居间协议,只拿提成,把理财产品分销给别的公司同行分销,现在已经做了快3000多万的理财产品,公司的产品可能并不是投向于项目本身所说的项目,而是投资于别的(有一部分是担保公司的贷款)项目,公司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