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吉林梅河口的,我们小区没和业主签订协议,在我们小区没有监控设备和保安的情况下我家被盗了,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我是去年买的房子,上个月搬进来的,物业费也已经交清,车库暂时还没能交付使用,所有业主的摩托车和电动车都停在住房的走廊里,有保安24小时看守。上个星期,我的摩托车被盗了,去找物业,物业经理说他们没有责任,要找开放商进行索赔。请问,这件事情怎么解决,物业有责任进行赔偿吗
我在的小区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车库是铁路房管所的,承包给个人,但车库没有任何凭证出入,只能证明我的车子是停放在这里管理,如车子被盗,而管理方说我没看见你车子是放在这里被盗的,你停在别的地方被盗,我又没有证人证明我几时放时车库的,只有管理员知道,怎么办。
我车临时停在楼下被盗 我缴了停车费的 但没有停在停车库 小区没有监控保安24小时巡逻 我经过报案后找物业公司 但物业公司现在推现责任 像我这种物业公司有责任没有 如果物业公司推现责任我应该找什么部门。
刚刚入住湖南郴州小区不到3月被盗,家中保险柜被撬,损失金戒指(有票据)手镯、项链价值几万元,现金10多万元。 在2010年9月13号晚上我回家发现家中门被反锁,马上我巡视阳台发现防盗窗被剪开一道大口子,于是马上通知物业过来查看,进了家发现家中一米高的保险柜被破坏性撬开,存折、卡、到处都是。3个物业看了后没有
请问,我将电动车停在小区指定的地下车库的集中充电点充电,车被盗,小区的物业有责任吗? 找物业了,物业说了两点 1、物业管理协议里规定了 对小区内的车辆及车内物品不承担保管责任 2、 车停在车库 收费不是收的管理费,只是电费。 我总结了以下几点对我有利,1 充电的车库是物业指定的 2、车库外无监控设施 ,车库
我的摩托车在小区被盗,全过程有录象,小区进出无登记,保安在监控室。偷车的把车开出去保安也没阻止。请问物业有责任么??如果有责任该怎么赔?
2010年10月7日晚8时,我把车停在小区专门停放自行车摩托车的车棚内,锁上龙头和遥控就回家了,因下雨和休息日都没有骑着车,直到10月11日早8时半骑车时,发现车已不在就向门卫询问,而门卫不在值班室,找到她时,她正在洗头,不急不慌地告诉我:不知道,没见着!我又打电话给小区领导说了此事,他们说等调查后再说,三天过去了,门卫及小区
10月10日,20:30左右我回到小区检查摩托车发现已被盗。对监控录像进行检查发现,偷盗人员18:07进入小区,小区保安人员未进行询问,偷盗人员直接进入小区。18:21偷盗人员开始行窃,18:56偷盗人员驾驶摩托车驶离小区,同样小区保安人员未进行询问。摩托车停放在小区阳台下,龙头锁已上锁。我找小区物业经理理论,经理说小区
2010年10月3日,下午14:00至17:00我家中被盗,现在小区的物管是业主委员会的,她们已经管理两年了,我们一直交纳物业管理费,但是没有发票。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去法院起诉她们并维护我丢失的经济损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