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农村,家里共有三个土瓦结构30年代老房,家有三兄弟均已取妻生子女,其中大哥二哥已经把分给他们的老宅重建成楼房,母亲与二哥同住,父亲已经不在世。我本人是非农业户口事业单位人员,我女跟我户口,老婆农业户口但并不在我老家村。原来家里分给我的老房有三间,现在想重建成楼房,是否能建,产权怎么办理?
我在老家以前分的老宅基地建房向村里写过申请,村书记说交2000元就可以建房了(我们村这一批有很多家都这样一起建的)现在建到一半他们说不准建了理由:他们说有人举报我哥超生,房子是我哥建的,来给推倒了(我哥已经和我们分家十来年了,这和我建房有关系吗?况且也没有超生,他们说有人举报,但没有拿出证据)现在说我就
我们在农村自己的老宅基地盖了建筑面积有100平方米的新房子,那时也没什么手续,也没人管,现在农村改造建设要拆迁,都不给批了.更不用说补手续了.如果拆迁我能得到怎么样的赔偿呢?
我是许昌县区的我们村的村民在自己的老宅基地上建了新房子,如果拆迁,是按建筑面积的大小赔偿或是按宅基地赔偿呢?因为有的建筑面积多,有的面积建的少.
我兄弟三个,本人城镇户口,哥哥均是农村户口。分家时哥哥们均另开地基建房,我和母亲住在老房子里,后来我在县城购房居住。现在母亲仍然住在老房子里,我想在老家老宅基地建房陪老母亲居住,可母亲的户口在大哥的户口本上,老家又处于城镇建设20年规划区。请问:我有资格建房吗?或者以母亲的名义,行吗?有没有好办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