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12亩农村土地(耕地)拥有承包经营权,因无暇耕作不忍土地荒废让同村居民耕作不收取任何报酬土地经营权任然是我的,今年我在这个地上栽种树苗5000棵而受到该居民的阻挠并将我栽种进去的5000枝树苗全部拔出,对我造成6000元的经济损失。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因为村里要拆迁,现在牵扯出一些关于土地权属的问题。主要问题有这么几个: 1、1998年以前该农户有地,但因为农业税、农产品价值不高的问题抛荒逃税,2005年二轮土地承包完善时既没有提出书面申请放弃承包权也没有办理延包手续,现在该农户想要回自己的地,请问该如何处理? 2、“承包人”不具有承包“资质”,如不是本集
我村八队部分群众认为村委会九九年二轮土地承包时误把28.5亩机动地填在另一部分群众的土地承包经营证书上了。另一方以有土地承包证书为由坚持维护合同。不同意调解。从2004年开始寻求解决,多次经法院审理,仲裁机构仲裁,最后法院认为不是法院受理范围,应由行政主管部门解决,不是有土地纠纷仲裁机构仲裁。请问谁有权利和
某村五户农民在2001年外出打工,村民小组擅自将这五户的耕地进行了退耕换林并转包给其他农户经营,现在这五户农民欲通过起诉到法院想要要回这部分退耕地的经营权及其自2001年到现在的退耕补偿款,请问现在是否过了诉讼时效?如果过了诉讼时效该怎么办?如果没过诉讼时效,应该是以村民小组为被告还是以现在经营这部分退耕地
我家在1996年买了房,由一个村搬迁到另外一个村,因为是农村户口,都是农民,离开土地就不能生存,所以买房时口头协议将卖房者名下的部分土地流转到我家(卖房者有大约5亩土地,商议将1.5亩转让给我家,卖房者全家当年搬入了市区),1998年入住时办理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2005年政府下发了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也是我
我奶奶的承包地一直在由我爸爸为户主的家庭承包土地中,我家合法取得承包经营权证。08年我爸去世,我奶奶要求分出属于她的土地份额,并她个人表示流转给我二堂哥耕种。可他们之间根本没有签流转土地承包的书面合同。在村委会的见证下,他们仅制作了土地分户协议,从我家分出她的份额,并实施了土地丈量。对此我家人毫不知情
1996年进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当时的做法是按照户籍人口分地,同村村民甲找到我家想占用我奶奶的份额要一份地自己种,因当时我家地较多就同意了,没有签订书面合同,随后甲将此地登记在自己名下,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近期,我家想要回此地,经与甲协商,其承认当年事实,但不愿返还。 如村委会能出具材料证明当年按户